天天百科

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将出新规,不得出现“无副作用”等9种宣传语

2022-05-18 分类:养生资讯

来源:百家号-食品视界 作者:秋山辉

保健食品本身是一种生产要求极其严格、质量高端的特殊食品,能够给我们带来健康和快乐,事实也证明如此。但令人愤怒的是,一些厂商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作用,导致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为打击保健食品行业的虚假广告宣传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健康,2019年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又一次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版本意见稿显示,保健食品等产品广告审查将变得比以往更加严格,广告中不得出现“安全无毒副作用”等9种违规的宣传语。同时,保健食品广告必须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等5项内容。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将变严,但只宣传产品名称则无需审查

胡乱吹嘘、欺骗消费者,已经成为保健食品宣传和销售环节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也耽误了不少消费者的治疗良机,危害了消费者健康,社会影响极大,要求严惩虚假宣传的呼声不断高涨。

为强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产品广告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在2019年3月13日至4月13日、6月6日至6月26日期间,2次公开征求意见。在前两次收到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完善了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又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一年之中的不到7个半月时间内,市场监管总局3次公开征求意见,显示出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的高度重视,也预示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格,少数保健食品商家再想靠夸大宣传而狠赚一笔的不法目的将很难实现。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没有经过审查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不可以发布。但只宣传产品名称的广告,则不需要审查。

二、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无副作用”等9种内容

为避免广告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上述征求意见稿指出,保健食品、药品等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宣称“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2.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含有疾病防治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这2类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内容。

3.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和所有人群,或宣称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4.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内容。

5.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用语。

6.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7.使用伪造、虚构或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等内容。

8.与其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等进行比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包含的其他内容。

三、保健食品广告须醒目标注5项内容

上述征求意见稿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醒目标注以下5项内容: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同时,被要求显著标明的内容的字体和颜色应清晰可见、容易辨认,且在视频广告中必须一直出现。

如果觉得《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将出新规,不得出现“无副作用”等9种宣传语》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