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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采或将于8月18日开标;中药材带量采购已“在路上”

2023-01-03 分类:养生资讯

定了!医联体“谁来建、如何建、如何联、如何考”,看官方答案

医联体建设中的四种组织模式,即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在经过3年组织建设后,今年又迎来更加长远细致地规划。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对医联体“谁来建”“如何建”“如何联”“如何考核”等重点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其实早在今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上,就传递出信息,将出台《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规范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制定部分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转诊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此次也算是正式落地。

《管理办法》明确医联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或者称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同时明确了不同类型医联体的牵头单位,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由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以及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主要由委局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牵头。

国办: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到: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这是继今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涉及智慧医院建设、处方互认、医保支付等后,国务院发布有关互联网医疗的又一重要政策。

注意!抗菌药处方权有变,医生有职称也不一定能开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再次提到,医疗机构要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订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时,除按规定保证品种规格数以外,遴选同类药物时应当选用安全、有效、经济和循证证据充分的品种。

此外,《通知》要求将抗菌药物作为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重点,及时完善诊疗方案。

同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现有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全国设置儿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按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技术方案》进行临床应用数据监测和上报工作。

重磅:医改下半年26条重点工作任务出炉,药品采购酝酿新的大动作!

7月23日,中国政府网挂出2020下半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共提出26条。

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有序扩大国采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耗材集采试点。鼓励由医保直接与药企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亦即业界所谓的一票制。

值得注意的是,26条中有一句话:制定改革完善药品采购机制的政策文件。这意味着下半年将有药品采购的重磅文件推出,采购模式将重新改写。

回顾这些年的药品采购政策,远的不说,2015年的国办7号文堪称里程碑式的采购文件,该文件奠定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采采购,并开创了药品分类采购思想,这一思想已经融入了药品治理的措施当中。此外,双信封、直接挂网等采购方式,也在国家层面正式成立影响深远。

预计下半年的采购机制的政策,将结合国家带量采购取得的经验,梳理总结各地探索实践,很有可能借此将组建国家统一的采购网,国内价格联动将更加及时、统一在国家采购网上进行数据交互和动态调整。

医保局终于发文,药企营销失信行为将被严惩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正式挂出《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里说“正式”,指的是这一稿件其实分别在4月、6月已经两次“征求意见”,但一直在坊间流传,并未正式公开其内容,直到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征求意见稿”。

该项政策,旨在建立一套信用评价制度,涉及药品器械耗材企业及其代理人(含代理商、雇佣员工),在定价、投标、履约、营销等过程中,通过目录清单所列失信事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今年以来,药企层面的舆情形势不容忽视,尽管医药行业的负面报道隔三差五年年有,不足为奇,但今年以来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各大正规媒体、甚至中央媒体、中纪委,对某家国内大型上市药企多年前的涉案行为一直穷追猛打式地报道,该舆情也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并对该企业进行质询。

18个国谈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出炉(附明细)

7月20日,江西省发布通知,公示了18个国家谈判药品中部分仿制药(含生物类似药)的医保支付标准。公示日期为: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

陕西药品招采4大模式确定:国采、限价挂网、直接挂网、备选等4大目录动态调整

7月20日,陕西省发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将集中对挂网产品价格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结束后,动态调整工作将进入常态化。

同时《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低价药品以自主报价为基础的限价挂网制度,对采购金额高、使用量大的药品开展带量采购或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鼓励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阳光采购。

根据《方案》目前,阳光挂网药品依据挂网规则,分为国家采购目录、限价挂网目录、直接挂网目录、备选目录。

国家采购目录依据中选结果及时挂网,不得再次议价。限价挂网目录药品:医疗机构可与企业带量议价,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直接挂网目录的药品:省平台不标识挂网价,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议价或组成议价联合体议价,与生产企业协商议定。备选目录的药品:医疗机构可自主议价并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

从发布的文件来看,此次调整从2020年7月起分四个阶段申报,其中已挂网品种分两个阶段,共涉及31939个品规,通过此次集中调整实现原有分类采购模式与阳光挂网模式的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

定了!广州最快11月启动耗材集采,5年效期!

近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划搭建市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按照分类分批次原则推进医用耗材集采,力争2020年11月起开展第一批次产品采购交易工作,并对部分品种开展集团谈判。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具体的集采机制包括:国采和省采购品种以及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的直接挂网采购;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的部分医用耗材,进行带量集团谈判;医疗机构(联合体)对其余的进行带量议价。

此外,还明确分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及的直接挂网、集团谈判、议价等。

广州作为广东省会,耗材销售市场体量巨大,同时这是多年来广州市首次总体布局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值得相关企业关注!

网传:第三批国采规则已定,预计8月18日开标;青海带量采购拟中选公布

7月23日,网传关于第三批国家集采的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内容流出。据悉,第三批带量采购规则基本敲定,预计8月18日开标,7月底将发布实施方案和细则。

关于中选规则,与第二批国采的规则基本相同,采用1.8倍熔断机制和降价50%。

目前,采购量和产品的最高有效申报价已经出来。(最终内容以官方发布通告为准,仅供参考)

与此同时,7月23日,青海省发布通知,公布该省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期为2020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涉及218个药品,其中140个品规拟中选(55个品规不带量限价挂网、6个品规带量采购),78个品规拟备选。

第三批国采:已发信息采集公告,涉86品规,但仍未正式启动

7 月 21 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部分药品相关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就 86 个品规药品采集相关信息,为后续开展集采做准备。而这86个品规正好就是前期业内流传出来的第三批国家集采品种。

这是首次涉及新一批国采的官方通告,不过《通知》指明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仅用于相关工作的摸排和研究,不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申报依据,具体申报企业资格及申报品种资格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看来,所涉品种仍有调整的可能性。第三批国采还谈不上正式启动。

中药材带量采购已“在路上”?12+X省际联盟成立,广东也在筹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中医药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在药材源头上下功夫、坚持质量第一。与之相应的是,国内首个中药材采购联盟近期已悄然成立,而南都中医药守正创新研究课题组则最新从广东药品交易中心获悉,就中药材带量采购,该中心目前已在筹建交易平台。

其实不止是广东,中药材的集中采购,在省外也已经在探索之中。7月7日,“十二省(区、市)中药材采购联盟”在山东济南成立,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平台、济南智慧中药房等一批配套平台和项目同期启动。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十二省(区、市)中药材采购联盟”是全国首个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联盟发起成员分别为山东、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12省(区、市),涵盖了关药、北药、江南药、云贵药、藏药、西药等全国十大地道中药材产区的六大产区,中药材种植面积约占全国总种植面积的45%,并推进中药材集中带量采购。

山东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表示,“十二省(区、市)中药材采购联盟”将按照“12+X”的原则,吸收更多的省(区、市)和国际机构加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推动中药材产业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今年来,已有28个处方药转OTC(附名单)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公告称,“阿达帕林凝胶”和“双唑泰乳膏”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从今年以来至今,国家药监局已发布28个药品,由处方药转为OTC。

除了这两个品种之外,今年来,已有26个药品转为OTC,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药企将处方药转为OTC。由处方药变为OTC之后,由于患者不需要医生处方就能购买,线下药店和线上的电商均能销售,渠道将大大扩宽。再加上部分产品的清热解毒、消炎等功效也是社会零售药店销售的第一大治疗领域的品类,其中一些独家品种的优势或将迎来放量增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就曾表示,对于OTC药品,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故当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今年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明确提到,医保目录中不纳入保健药品、乙类OTC等。

尽管上述政策还未实施,倘若医保目录真的不再纳入乙类OTC,转为非处方药的它们,将会有一部分被踢出医保,不再享有医保报销红利。所以,处方药转OTC到底是不是利好,还很难说。

中邮连锁大药房开业了!首家邮政网点+药店=?

据《北京日报》报道,日前首家以邮政网点为经营主体的便民药店在北京房山区青龙湖邮政所正式开业。目前,该邮政便民药店经营处方药、OTC药品1000余种,普惠价格,惠及广大居民和邮政用户,按照行政许可要求,引入执业药师、药师用户到店免费测量血压,使用邮政储蓄借记卡、信用卡还可享受会员折扣价格。

据了解,这类邮政自主经营药店的模式在全国邮政系统也是首家,运营成熟后,将在具备条件的邮政网点推广复制,服务惠及更多用户。

除北京邮政系统打造的邮局便民药店外,去年年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分公司打造的第一家门店中邮大药房正式营业。不过,与北京这家邮政自主经营的药店“便民性质”不同,中邮大药房则是以医药零售为主业,以医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为主要经营领域,在合适的地区陆续开设连锁零售药店。

在业内人士看来,邮政拥有供应链优势,值得注意的是,面向C端打造O2O模式同样是中邮大药房的发力点。邮政也明确表示未来,消费者不但可以在线下的中邮连锁大药房购买药品,还能足不出户等待放心药品及时配送上门。

超1亿美元!翰森将阿美替尼海外权益转让

7月23日,翰森制药发布公告,该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翰森(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统称“许可人“)与EQRx, INC.订立战略合作及许可协议。

据此许可人授予EQRx(其中包括)排他性许可,容许其在中国境外及在癌症、与癌症相关和免疫炎症性疾病的治疗领域内研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阿美替尼(及任何包含或由阿美替尼组成的产品)。

根据许可协议并按照其中的条款及条件,许可人有权收取首付款和注册与发展里程碑付款,金额约1亿美元(不包括其他潜在的商业里程碑付款和基于净销售额的分层特许权使用费)。该里程碑付款须达成相关里程碑事件时方可作实,并于首次发生相关里程碑事件时予以支付。

此外,EQRx须遵守惯常的排他性不竞争义务,而许可人和EQRx须遵守惯常的相互陈述、保证、契约和弥偿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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