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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生一起事件 位置在桂林(朋友自泡的药酒后口舌发麻)

2023-01-13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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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桂林,杨先生在探亲访友时,因喝下朋友自泡的药酒后口舌发麻,心跳加速,失去知觉。

据了解,杨先生被送到医院后情况非常危急,多次出现室颤,心跳骤停等情况,医生当机立断启用了亚低温治疗,第一时间给患者进行脑保护。

通过一系列的抢救救治,杨先生总算是脱离了危险状况,其中多次出现紧急救治情形,可见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险些造成生命危险。

食品酒水等入口的物品,都需要严格的生产或制造规范,严禁自己没有科学依据的自制和创造,否则对于多种物质的混合,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出现副作用。

对于本次饮酒事件,作为其朋友来说,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事件中,该朋友自制的药酒,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不明的情况下,就让杨先生饮用,显然明知可能会产生饮用后伤害身体的可能,而向其提供,而杨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当预见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双方均有过错,针对最终损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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