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共享」关于隆回县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签订协)
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已经进入体检阶段,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请各单位在8月20日下午14:00前务必通知体检考生8月21日准时参加体检(绝对不能遗漏考生),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政工副校长(专干)带队),注意安全。如有考生放弃,请各单位收好其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8月20日中午12点前上报到陈今龙处,否则一中、二中不再录取。
(二)8月21日上午 7 :00 前赶到县教育局集合,体检开始后未到,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检。体检费150元/人。体检遵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表上的有关考生信息内容应如实填好,并贴好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时随身带好。体检地点待定。考生抽血化验前不得吃任何东西,抽血后方可吃早餐,费用自理。
(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安排到各体检室门外静候。
(四)考生进入体检室后不得介绍本人姓名、毕业学校、通讯地址以及其他社会关系,学生家长不得跟随进医院,否则做违纪处理。
(五)体检时应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如发现代替他人体检或请人代检者,取消取录资格。
(六)不得向体检工作人员询问体检结果,更不得无理取闹。
(七)8月21日晚在县教育局院内公布体检结果。(体检未合格的,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就表示体检合格。)
二、签订培养协议书事项
(一)拟定于8月22日上午8:30前请体检合格的入围预录考生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法定监护人,到东方红小学一楼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县教育局统一打印)。没有按时赶到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考教学点计划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根据考生本人选择的乡(镇)小学教学点发放相应的协议书。
(三)《协议书》应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签订时,考生签署本人姓名,同时填写日期;法定监护人签署本人姓名,同时填写与考生的关系和日期。凡签订《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法定监护人无法签署《协议书》的,可由法定监护人出具《委托书》,委托被委托人签署《协议书》。《委托书》应由法定监护人本人签署,其他人员或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或《委托证明》无效。法定监护人出具《委托书》后,《协议书》应由被委托人签署,其他人员签署的《协议书》无效。《委托书》应同时随《协议书》报送招生培养学校,存入考生个人的档案材料。
法定监护人非考生父母的,应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的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同时随《协议书》报送招生培养学校,并存入考生个人的档案材料。
(四)预录学生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面试情况记载表》、《协议书》及初选花名册上的所有信息都要一致,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含毕业学校公章)、家长姓名等。
各学校一定要将此通知及时发给学生本人和家长。
隆回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9日
来源:隆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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