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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解封(拟于11月7日正式开诊)

2023-01-20 分类:养生资讯

11月6日6时,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解封!据发布,该院拟于11月7日正式开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介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家组评估,并经新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于11月6日6时解封。目前医院已具备开诊条件,拟于11月7日正式开诊。

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根据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患者及陪人进入院区需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患者及陪人有以下情况,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一是患者及陪人近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二是患者及陪人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三是患者本人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超过 37.3℃。四是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

该院门诊大厅安装人行道闸,查验健康码和测温进入,请提前申报新冠健康码、鼠疫健康码和行程码,持当日有效绿码扫码进入。

因故无健康码的老年群体或患者及陪人,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从助老/无健康码通道进入,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流调和体温测量。

患者及陪人在医院就诊期间全程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无呼气阀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非医用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及手卫生。候诊时,间隔就坐。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如有特殊需要,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取药、缴费、办理手续时,请一人办理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核酸检测预约须知

医院实行核酸检测预约制度,请您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后,点击“诊疗服务”,下拉至“门诊”功能模块,点击“核酸检测预约”,完成缴费功能,请按照预约时间直接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特别提示,2岁以上儿童就诊时请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确保能够顺利进行线上核酸预约。

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

该院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或青城医疗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预约平台可提前预约号源。来院患者请务必提前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或其他预约平台,完成预约挂号。我院取消窗口挂号(急诊、发热门诊除外)。退费工作于11月14日后即可来院办理(退费咨询电话0471-6357406),请您及时在医院公众号上填写退费调查随访。

预约患者务必在预约时段前三十分钟来院(无需取号)直接前往科室就诊。

对于不便网上预约的患者,可采用电话预约方式(0471-6691555)进行预约,就诊当天请到门诊一楼大厅中区挂号收费窗口缴费取号。

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拟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疫情流调表。

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如患者病情确需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需要陪护者须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坚持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原则,外出检查治疗回来时须配合安保人员核验相应证件(患者出示腕带;陪护人员出示陪护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色疫情防控码)及登记。

住院过程中,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该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进入其他病室,禁止在楼道聚集聊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

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原标题:《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解封!拟于11月7日正式开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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