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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通APP中医健康理念章节期末答案

2023-05-18 分类:养生资讯

学习通APP中医健康理念章节期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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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通APP中医健康理念章节期末答案【海燕题库】《税收征管法》中规定,对纳税人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可()。 A.加收滞纳金 B.处以骗取税款0.5~5倍的罚款 C.处

D

40.我国1994年为适应市场经济税制改革,开征的新税种是()。 A.房产税 B.车船税 C.城建税 D.土地增值税

D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可因主观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A.偷盗婴幼儿罪 B.

BCD根据《刑法》第239条第二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以绑架罪处罚。第240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拐卖儿童罪;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

根据德国法,代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代理人根据该无效的代理合同为本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本人的约束力。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A.须一律采取书面形式 B.合同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年 C.未明确约定授予专有使用权

CA中,此类合同一般应采书面形式,但报社、杂志社刊登作品的除外。B中,合同有效期限《著作权法》中未明确规定。D中,此类合同许可人为著作权人而非作者,这两个概念并不相同。

该合同何时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合同于2月20日成立。根据上述公约的规定合同的生效采取到达生效原则即B公司收到A公司承诺时合同成立。

试述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海运货物留置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该项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海上货物留置权基于民法意义上的留置权,是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以货物为标的的留置权,同样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货方不支付有关货物发生的款项,作为债权人的船方有权留置货物,确保债务的履行。我国《海商法》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或者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的,出租人对船上属于承租人的货物和财产以及转租船舶的收人有留置权”。“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港口或者地点移走”。这些规定为海上货物留置权人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条件 海上货物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用来确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法律及国际惯例,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海上货物留置权是由于债务人在海上运输或海上活动中没有履行其应付款项的义务,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赋予债权人留置货物的一种权利。 (2)债权人必须占有留置的货物,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产生,是以占有为前提的。 (3)留置的货物必须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留置权是一项债的担保物权,确保债权的实现。作为债权,是债权人向特定的债务人提出的请求权,而不能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请求履行,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债权人不能留置非债务人的货物,否则构成非法留置,侵犯货物所有人的利益。 (4)必须在合理限度内留置货物。所谓合理限度,是指留置的货物价值与所拖欠的债务数额应该构成合理的比例。一般应略大于所欠的款项,至多不能超过债务数额的一倍。这样,既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又可防止因留置货物而导致收货人损失的扩大。另外,有关债务必须是债务人已到履行期限,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 (二)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方式 从航运实践来看,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船上留置;二是将货物卸至岸上留置。所谓船上留置是指船方将货物留置船上的一种留置方式。这种留置方式比较简单,只要船方宣布即可,一般可以不通过法院就可以留置货物。船方可在船舶抵达目的港之前或在卸货过程中行使留置权。但船方要注意的是,这种留置可能给船方带来滞期损失,如果这段滞期的时间是合理的,船方有权要求货方对这部分损失予以赔偿。所谓岸上留置是指船方代理人或保管人,由他们代为行使留置权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减少由于船上留置而发生的滞期损失,减少留置的风险,是比较理想的方式。 (三)海运货物留置权的范围 承运人行使留置权,应当明确哪些货物可以留置,哪些货物不能留置,对不能留置的货物行使留置权,不但不能起到保全海事请求权的目的,而且应承担留置错误的法律后果,赔偿货物所有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因此,明确承运人留置货物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运货物留置权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它通过对债务人货物的留置,来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根据《海商法》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它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保证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里所指的“其”当然是指有义务向承运人支付上述费用而没有付清的债务人,也就是说,承运人所要留置的货物必须属于对承运人负有债务的人所有的货物。《民法通则》第89条第4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这里所指的“一方”和“对方”,就是合同关系的相对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衡量海运货物留置权留置货物的对象当属债务人的货物无疑。 实践中,常常有将债务人和货物所有人混为一谈的情况,从而造成错误的留置。涉及海运货物留置权的范围,应该对班轮运输中留置权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在班轮运输合同的情况下,由于法律上不承认待舶义务,因此班轮运输中不存在滞期费问题。因而,货物留置权主要包括运费、共同海损分摊、船东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及应向船东支付的其他费用。 实践中,因运费收取而引起错误留置的现象较多。因运费错误留置的多由承运人没能分清支付该项运费是否属于提单持有人应履行的义务造成的。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运费有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一是预付运费。预付运费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支付的时间通常是签发提单之前,并在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运费预付,在实务中,往往会出现一种情况,即托运人本应在承运人签发提单之前支付运费,但托运人未付,承运人为不延误船期,先签发了预付提单,船舶按计划开航。船到目的港后,承运人仍未收到该运费,在此情况下如何行使留置权。根据我国《海商法》,若提单持有人是托运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可行使留置权。但在CIF和CFR贸易合同下,运费理应由卖方事先付给承运人,除非提单上注明该预付运费由收货人支付,否则,承运人无权对收货人的货物行使留置权。第二种运费支付方式为到付运费。托运人和承运人约定运费到付的,应当在提单中载明,这是约定运费到付的必要条件,也是承运人向收货人主张运费或者在收不到运费的情况下采取留置货物措施的依据。提单上没有载明运费到付的,视为预付运费。到付运费表示承运人同意托运人延期付运费的要求,在货到目的港后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前来提货,则必须按提单要求付清运费后,承运人才准其提货。否则,承运人有权留置货物。

下列关于法学概念的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A.法学是研究法应当是什么的一门学问 B.法学是研究法实际是什

D本题考查的是法学概念的表述 法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D项正确。A、B两项只包括了法学研究的一个方面,或者强调法学是研究法应当是什么的一门学问,或者强调法学是研究法实际是什么的一门学问,不能涵盖法学研究的所有内容,A、B项不正确。法学不仅研究法的必然性,也研究法的或然性,C项不正确。

简述国际环境法中的环境损害的特征。 四、

国际环境法中的环境损害的特征是: 第一,损害是由人类的行为所致,且其后果是物质的、数量的或是有形的。 第二,行为的有形后果所造成的损害具有一定的严重性,至于环境损害达到什么程度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的问题,国际环境法尚无具体标准。 第三,行为的有形后果具有明显的跨界性。所谓“跨界性”是指一项活动所产生的有形后果已经超越行为所在国国界,给行为所在国领土以外的区域造成损害的情况。 四、

下列案件中,适用返还原物的情形有()。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刘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刘某信以为真,

AC返还原物的前提首先是原物存在,其次是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因此常常与善意取得制度联系在一起。在本题中也主要根据这点选择正确答案。

商标的种类一般可分为: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______商标。

服务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A.中止 B.消除 C.中断 D.延缓

B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双方之间不再具有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及相互继承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点与继父母与继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同。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 A.人寿保险 B.健康保险 C.意外保险 D.信用保险

D本题考查的是保险人的经营范围。《保险法》第9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三) 国务院保险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因信用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围,故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甲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了生产锅炉的许可证,有关部门发现后撤销了甲企业的锅炉生产许可证。根据

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许可的责任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应当选C项。

下列关于“谁出资谁拥有”的说法错误的是()。A、主要存在于部门规章文件中B、属于法律上的文字C、更

正确答案:B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准予扣除。()

错误

货币是一种种类物。()

正确

法与道德的关系是A、道德是法的一种形式B、法与道德一致C、法与道德无关D、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一致

正确答案:D

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2011年论述70)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

正确答案: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备立法的需要。具体而言:

第一法律具有抽象概括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变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

第二法律中的语言文字具有模糊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消除歧义。

第三法律自身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需要通过解释来改正、弥补法律的缺陷。

第四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第五法律解释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的作用。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但其实施任务艰巨加强法律解释有助于完善立法、促进实施。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备立法的需要。具体而言:第一,法律具有抽象概括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变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第二,法律中的语言文字具有模糊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消除歧义。第三,法律自身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需要通过解释来改正、弥补法律的缺陷。第四,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第五,法律解释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的作用。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但其实施任务艰巨,加强法律解释,有助于完善立法、促进实施。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女儿李甲、儿子李乙。李甲在与孙某结婚后不久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李甲

C参见《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万元成立一个饭馆,作为合伙人、他们中任何一人有权() A.将饭馆抵押给丁 B.将自己

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中的入伙 《民通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所以,C项正确,B项不正确;作为合伙的财产,丙无权进行抵押或出售,A、D项不正确。

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民法最典型的代表是()。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日本民法典 D.罗马法

D本题考查罗马法的本质。恩格斯在论及罗马法的本质时说: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下列哪些海事赔偿请求,责任人可以依《海商法》限制赔偿责任?() A.对港池的损坏赔偿请求 B.对航道的损坏赔

AB本题考查的是有关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的规定。《海商法》第207条规定:“下列海事赔偿请求,除本法第208条和第209条另有规定外,无论赔偿责任的基础有何不同,责任人均可以依照本章规定限制赔偿责任:(一)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第208条规定:“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项:(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五)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作了高于本章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A.所有的法律原则都具有指导性B.有的法律原则具有

正确答案:C法律原则都具有指导性,但这种指导性可能是非强制性的,因为它是一种模糊而非精确的指引,所以并非所有法律原则都有强制性。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选。而法律原则也可能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即反复适用和强制性的特点,所以D项的说法并不错,不应选。

在非格式合同的情况下,条款中最可能忽略的是() 。A、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B、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正确答案:B

破产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的资格也即民事主体可以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二者的区别如下: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的资格,也即民事主体可以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二者的区别如下:

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

错误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正确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可以采取的

ABC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判断: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武大2008年研)

正确答案:(1)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

(2)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既可为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经济上的利益也可为投保人依法或依合同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产生的利害关系。若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则表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否则即无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的确定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利用保险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并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从而确保保险活动有效发挥分散风险、分担损失的作用。为此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显然保险利益并非所有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2002年《保险法》第12条第2款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2009年《保险法》删除了该规定而仅对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第31条第3款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依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在订立时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该说法不准确。(1)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2)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既可为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经济上的利益,也可为投保人依法或依合同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产生的利害关系。若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则表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否则即无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的确定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利用保险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并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从而确保保险活动有效发挥分散风险、分担损失的作用。为此,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显然,保险利益并非所有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2002年《保险法》第12条第2款曾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2009年《保险法》删除了该规定,而仅对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第31条第3款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依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在订立时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该说法不准确。

云南某甲厂生产的“金枝”牌名称为“千里香”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

乙厂的行为属于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是:首先,被仿冒的商品必须是“知名”商品。“千里香”酒,在特定地区深受欢迎,属于“知名”商品。其次,被仿冒的名称、包装、装潢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千里香”的名称、瓶呈葫芦型及突出的“香”字都属与通用名称、包装、装潢不同的“特有”。$根据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来判断及异时异地隔离观察是认定时的准则,乙厂的商品的外型及瓶贴的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在外观上、内容上、观念上都容易使消费者误认,实际交易中消费者不可能将两个商品放在一起仔细辨认,所以乙厂的辩称是没有根据的。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

D本题考查的是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的请求赔偿期限。《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平时封锁是指一国在______以军事力量阻止船舶进出另一国的港口或领海,以迫使被封锁国接受前者所提出的解决

和平时期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

B

诉讼理论通说认为,狭义的刑事诉讼基本职能包括()。 A.侦查职能 B.控诉职能 C.辩护职能 D.审判职能 E.

BCD刑事诉讼职能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担负的职权、责任和应发挥的功能、作用。据学界通说,诉讼职能指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

BCBC均是因为旅客自身原因死亡,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销售写字楼的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

正确答案:B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销售写字楼的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0×70%x(1—20%)+6000×3%×70%×(1—20%)=3460.80(万元)。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有() A.格老秀斯 B.梅因 C.阿库修斯 D.卢梭

AD本题考查的是关于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知识 当然并不存在一个古典自然法学派,是后人通过对那些思想家思想的分类而归纳的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是指在“三R运动”的基础上,十七八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兴起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法学,是文艺复兴运动和理性主义哲学的直接产物。古典自然法学认为在人类国家之前存在一个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有一份自然权利,在自然法的原则下,这是一种绝对的权利而不受任何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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