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解读

2023-05-23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89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一、起草背景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多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逐步加大,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已经初步形成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效指导我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对2009年制发的《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新的《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评审组织与职责、评审实施、评审结论、监督管理和附则,共34条。

(一)关于总则。说明了《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规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遵照本办法参加评审。

(二)关于评审组织与职责。明确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

(三)关于评审实施。明确申报评审的妇幼保健机构应具备的资质、周期性评审的主要内容及不定期重点检查的内容。

(四)关于评审结论。明确了评审结论等级、公布时间以及公布方式。对于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妇幼保健机构给予整改期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给予说明。

(五)关于监督管理及附则。明确了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年度评审计划以及《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的有效时限。对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严格进行管理。对提交虚假资料、有重大违规行为及盲目扩大规模、浪费资源的妇幼保健机构,直接判定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来源:承德市卫健委_政策解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如果觉得《《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解读》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