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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方案(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023-06-01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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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辽宁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明确今后5年,我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助力中医药强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方案》确定了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确保我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到2022年,每市建成1所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15-20个省级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市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特色专科。打造10个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200个国医堂(“旗舰中医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中医药在“健康辽宁”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实现这些目标,《方案》提出了十一项主要任务,并对每一项任务做出具体要求,以尽快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实施。主要任务如下: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到2022年,每市建成1所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打造中医医疗高地

支持高水平中医医院争创国家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支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争取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加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制订肺病、心血管、脾胃、皮肤、肛肠、康复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建设15-20个省级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

做强中医优势专科

实施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在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和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肾病、肺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领域打造中医优势专科群。充分发挥省中医专科质控中心作用,提高全省中医专科能力和质量,每个专科质控中心要研究推广8个以上专科优势病种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10项以上中医专科技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中医专科联盟内帮扶5所以上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并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建设标准,示范引领全省中医专科建设发展。支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到2025年,每个市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特色专科。

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

全面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订《二、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标准》,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能力。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并达到建设标准,建设1个国家中医康复中心、1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2-3个中医康复区域中心,10个示范中医康复(医学)科,20个标准化传统康复治疗室,100个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

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的意见》,制定《辽宁省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将治未病理念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治未病”服务。按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治未病科建设,研究创新治未病服务模式。支持研究推广治未病服务包。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科,建设2-3个省级治未病中心和培训基地,10个省级治未病服务示范科室。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制定实施《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教育宣教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建设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20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样板基地。逐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中医药服务的占比。深入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服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建设10个省级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到2022年,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设200个国医堂(“旗舰中医馆”),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加强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建设

实施名医堂工程,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依托,建立名医堂,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精品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中医诊所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鼓励中医类医师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

提高疫病防治能力

完善中西医协作应急救治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急诊科等建设,支持市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组建国家、省中医应急医疗队,加强相关理论、技术技能培训演练。建设国家、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并达到建设标准。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开展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研究,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 推动中西医强强联合争取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开展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支持技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全省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整体提升。

推进医联体建设

在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建设中,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三级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优势,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受援县级中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内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依托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等高水平中医医院组建专科联盟,引领全省中医专科发展。

加强“数字中医”建设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鼓励创新发展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疗系统,不断提高医院治理现代化水平,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医院服务与管理模式。建设完善医院互联网平台,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个性化等医疗服务。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下沉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省、市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基本实现智慧医疗。三级中医医院医联体内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中医馆信息管理平台终端全部联通。

此外,《方案》强调,加强提升行动实施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检查,将重点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遴选的依据,奖优罚劣,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

【来源:辽宁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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