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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为迎娶情人 开车致轿车落水(眼睁睁看着妻女溺水身亡)

2023-06-01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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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爱情与信任的坟墓”——这是一位女权倡导者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写下的,这句话本意是指当时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非常低,婚后的生活会将主妇们所有的热情冲淡。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没有经营好婚姻,夫妻两人的感情会逐渐消弭。

2012年,在浙江宁波曾发生过这么一起失败婚姻,最终还酿成了非常惨重的后果。余某和万某是表兄妹,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非常深厚。然而,他们的感情并不是纯粹的亲情,还夹杂着少男少女的爱情。当两家长辈发现以后,曾试图阻止,但是并没有让他们退缩,两人偷偷私定终身,万某未婚先孕。

本来他们两人就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现在还孕育了生命,这不仅不合伦理,更违背了生理上的基本规律,因为近亲生育比普通生育有更大概率导致婴儿遗传病和基因病。但是他们以及其家属都不懂生理知识,他们认为万某已经是余某的女人,还怀了孩子,就已经不能再嫁给别的男人了。于是最后,他们两人奉子成婚。

他们的婚姻不仅违背人伦道义,而且事实上也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显然他们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而这种违法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意思是,夫妻双方自始至终都是自欺欺人,从头到尾国家都不认可、不承认他们的婚姻。

这样一例既不道德、又违背法律的婚姻,似乎从一开始就昭示了它的悲剧结局。两人结婚以后,生育了两个孩子,婚姻生活较为顺遂。余某负责赚钱养家,而万某负责抚养孩子、照顾公婆。随着余某在外面的生意越做越大,经济生活逐渐好转,一家四口小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然而,就在这样的幸福生活中,却暗藏汹涌。

余某经常有酒局,回家时间越来越晚,工作也愈发繁忙。为了应酬,他经常请合作伙伴去娱乐场所玩,那种地方鱼龙混杂,还有不少暗娼。有一次,他在足疗店给一行人叫了该店的“高档服务”,其实就是违法色情营生。他在享受服务的时候,勾搭上该店的头牌姜某,两人因此结缘,成了一对地下情侣。

姜某看他是个大老板,便傍上不肯撒手,还想着从此以后金盆洗手,挤掉余某家里那位正主,从此以后做富太太,过优渥的生活;而余某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贝,痴心于姜某婀娜的身段儿和一副漂亮面孔,被她迷得魂都去了半个。不过此时他还有点理智,知道姜某是什么货色,和家里的贤妻比不得。因此他只是玩玩而已,“身在曹营心在汉”。

然而,他倒想的挺美,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可是他也要问问家中的红旗同不同意。万某从蛛丝马迹中,已经发现了他出轨的事实。看着眼前深爱的男人,她痛彻心扉。曾经的柔情蜜意,为何会变成现在这般?万某苦心劝解他不要再和小三来往,余某听完后敷衍点头,转头就去和情妇约会。

万某见丈夫一直不悔改,害怕他会离自己越来越远,便将此事告知了公婆,希望他们能帮自己劝解。公婆把儿子叫过来骂了一顿,令他立马和外面的“狐狸精”断绝关系。余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妻子不懂事不知分寸,把事情闹这么大,最终折了他的面子。他摔门出去,跑到姜某家里诉苦。姜某见着机会哪里肯放过,故意挑拨夫妻俩的关系。就这样,余某和妻子的误解越来越大,他对妻子的爱意慢慢变淡。姜某趁虚而入,多次试探和劝说他离婚,余某经不起小三软磨硬泡,真的萌生了离婚的念头。

当他提出离婚的那一刻,妻子满眼震惊,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一直在逼问余某。而余某被他磨的不耐烦,和她争吵起来。两人在一个月内因为这件事频频吵架,万某一直不同意离婚,因为他们的小女儿才两岁,此时离婚对她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但是余某从来没有考虑过他孩子的问题,一心想着踢开这个“黄脸婆”,赶紧把外面的美娇妻娶回家。

就在余某情场失意的时候,他同时商场也失意。由于家庭矛盾,他无心打理生意,店铺内的业绩一落千丈,甚至开始亏损。小三姜某见状,有一些后怕,她怕万一自己接手余某之后,余某已经成了破落户该怎么办?于是姜某便和他商议,教他如何从离婚中多分点儿共同财产。姜某还装作不经意地抱怨,自己不喜欢别人的孩子,希望他不要养前妻的两个女儿。余某竟然还没有醒悟,他并不觉得姜某见钱眼开、自私自利,反而认为其持家有道,会管理钱财,将来一定是自己的得力助手。这两人都是一副吃人面孔,为了自己的利益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姜某频繁催促他,也让余某坚定了离婚的想法。但是眼看着万某一直不答应,他思前想后,竟萌生出杀妻的念头。因为他觉得,杀死妻子对自己而言是一石二鸟的妙计,他的妻子身上有一份人身保险,只要能骗过保险公司,营造出她意外死亡的假象,就可以获得巨额赔偿,填补上自己的财产空缺,还可以和自己的爱侣永远在一起。

他很快策划了一起“车祸”。在2012年2月3日,他开着车带着妻子和两岁的女儿,故意经过之前已经设计好的路线,然后“失手”将车开进了河里。当他们遇到危险之后,万某冲着他大喊:“先把女儿抱上去!”妻子双手抱着2岁的女儿递给他,可是她没想到,余某敲碎了车窗后,直接离开了驾驶位爬上了车顶,就这样看着她们两个在水中挣扎,直到断气。

当警方赶到现场后,经过调查,很快确定了这起事故并非意外,而是人为制造。他们根据诸多线索、证据将余某抓捕归案后,余某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过。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他还犯下了保险诈骗罪,两罪并罚,最后余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纵观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余某和万某的婚姻开端就是一个错误,他们不仅延续了这个错误,而且余某还错上加错,婚内出轨。在他出轨被撞破后,想得不是如何挽救婚姻,而是保住自己的“男子尊严”。为了钱,他还将已经共同生活10多年的万某杀害。即便他真的成功离了婚和姜某在一起,就可以获得真正的幸福吗?恐怕未必,他所谓的幸福,也不过是姜某给他喂的迷魂汤罢了。他自己还蒙在鼓里,把本来攥在手中的幸福亲手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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