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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2021年秋季学期12月(1月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发放及补发方案)

2023-06-13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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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黑财指(教)[2021]373号)有关规定,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因此我县按照文件要求对营养餐配发方案进行调整,同时进行补发。

按学生每天5元发放标准,9月1日至11月30日共欠每生77.47元,自12月1日至1月15日每日5元及补发合并发放,即每生到本学期末共应发放价值242.47元的牛奶和蛋糕。

具体发放方案如下:

发放天数:33天(2021.12.1--2022.1.15)

12月23天、1月10天。

食品单价:牛奶:1.87元

蛋糕:0.62元

一、12月1日至1月13日(31天),每人每天2盒牛奶(1.87元×2)+6个蛋糕(0.62元x6)=7.46元。

二、1月14日至1月15日(2天)每人每天3盒牛奶(1.87元×3)=5.61元。

三、合计:7.46元×31天+5.61元×2天=242.48元

四、差额:242.48元-242.47元=0.01元

请各校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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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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