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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安全的使用血液制品

2023-06-0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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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有时为了补充血库的不足,很多医院都会采取,有偿献血政策。那么,如何保证有安全可用的血液呢?献血者该怎么做呢?

1如何保证安全的使用血液制品

能否安全合理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基石是吸收、选择和保持自愿、无报酬的献血员。保证安全供血中存在的问题:缺乏安全的献血员和有不安全的献血员存在。

献血员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卖血或职业献血员。有非常多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种献血员应该禁止。卖血者常常来自于社会最贫穷阶层,他们的健康状况较差、营养不良并可能正感染某种疾病,而这种疾病又可通过输血传播,在一些地方,卖血者卖血所得的钱主要用于购买静脉注射的毒品,如果他们共用未经消毒的注射器,那么他们就有感染HIV的极高的危险。

此外卖血者的卖血次数过于频繁,使得他们所献的血低于规定标准,如缺铁,这对于受血者来说就是一种风险。此外过度献血也会损害献血者自已的健康。有偿供血者通常与卖血给受血者的现象相伴而生。在这种制度下,贫穷家庭无法负担急需血液的费用。另外,卖血者的存在破坏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建立。如果无偿献血员看见周围的人献血后得到报酬,那他们也会想要报酬。

第二种献血员是替代献血员。有时称做“家庭替代献血员”。在这种制度下,受血者的家人要献出与受血者所接受的同等量的血液。这份血可能直接输给相应血型的人,也可能放在公共血库中。许多年以来WHO强烈反对这种献血方式,因为这些献血的所谓“亲属”常常是与受血者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卖血者。即便他们之间有关系,亲属们所献的血液的安全性也值得怀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选择或缓期使用献血者的标准无法应用。然而,由于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血液极度短缺,使得这种替代献血员非常普遍。估计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血液量只占世界血液供应量的20%,而其人口却是全球总人口数的80%。

第三种类型是最安全的一类献血者。不需要报酬的自愿献血者。这些献血员是利他主义者,没有献血的压力。总的来说,他们更可能符合国家低危献血员的标准,他们也更有可能愿意经常性地按适当的间隔期献血。这对于保持足够的血源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预防艾滋病?

1.谨慎性行为

不要性滥交:性伴侣越多,越容易感染HIV。

若不能确定性伴侣是否已感染病毒,每次发生性行为时都要使用胶质的安全套,更应注意安全套的质量和正确用法,藉以减低传染的机会。

2.避免共用针筒

远离毒品,切勿共用针筒注射毒品。少去或者不去私人诊所,避免黑商人提供的针筒等医疗器材。

避免酗酒或滥用药物:酒精和药物,会使你失去理智和判断力,以致影响你的性行为。

3.减少血液接触

不少疾病,如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都会透过血液传染,因此,但凡处理伤口,你都要避免皮肤、眼睛或口腔接触到别人的血液。先戴上用完即弃的胶手套,才替别人护理伤口。特别是对献血者,在献血之前一定要做好艾滋病、乙肝等的血液检测才能正常输血。

2预防艾滋病不使用国外进口血液制品

1、不要使用国外进口的血液制品。

2、洁身自爱,一夫一妻,单一性伴。

3、如果治疗中需要注射,应尽量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如作不到,一定使用经过高温消毒的注射器。

4、如果不是必须,尽量避免输血或输血液制品。如果必须输,一定要求输用经HIV检测阴性的血液。

5、如果需要使用各种插入性器械进行诊断治疗,如胃镜、牙科器具。你应了解是否已经过消毒;在检查前要严格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有关传染病检查,如肝功能、HBSAg(澳抗)等,以减少交叉感染。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艾滋病在医院里的传播。

3献血者被误诊染艾滋血站和疾控中心称无责

一年半之前,在江苏常州打工的邳州人吴长栋献血后被邳州疾控中心告知他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令他一度准备自杀,但经江苏省疾控中心等机构进行血液检测,他的检测结果均正常。拿着江苏省疾控中心的报告单,吴长栋决定讨个说法。目前,江苏省卫生厅正在调查此事。

献血查出HIV阳性

吴长栋生于1975年,是徐州市邳州人。几年前离婚后,年幼的女儿判由他抚养。由于他要在常州打工,女儿便放在老家交给父母带。2009年11月5日,在湖塘乐购门口的一辆献血车上,吴长栋做过基本检测后献血400毫升。第二天傍晚,他接到老家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科胡医生的电话,称他已感染艾滋病毒,要求他赶紧回家,“有些事要问你,还有一些注意事项要和你交待”。

第二天,吴长栋向工厂老板辞职赶回老家。

11月9日,吴长栋找到邳州市疾控中心的胡医生,签了HIV抗体阳性者告知书。医生给他介绍了注意事项。随后他按照医嘱,碗筷都与家人进行了隔离。令吴长栋稍感欣慰的是,他女儿的检测结果正常。

吴长栋说,那时他绝望了,想过上吊、喝农药、吃安眠药。他买了安眠药后,由于父母看得紧,没找到机会自杀。

>>事件

多次复检结果均正常

“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怎么会感染上艾滋病,我不是个随便的人。”吴长栋说,冷静下来后,他抱着一丝侥幸,决定再去查一次。1999年11月下旬,吴长栋来到了徐州市贾汪区医院,用化名“张鹏”做了一次检测。11月25日,他拿到了检测报告单,看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阴性”二字。由于怀疑这个结果,第二天他在医生的建议下,去徐州市疾控中心做检测,结果还是阴性。

吴长栋说他还是感到不放心,于是在12月4日、12月21日,他又用真名在徐州市疾控中心做了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确认自己正常之后,吴长栋喜极而泣,并把好消息告诉了家人,“一家人都觉得像做梦一样”。

从被告知感染上艾滋病病毒到“恢复”成正常人,虽然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但吴长栋瘦了十几斤,精神上承受了巨大压力。吴长栋说:“那半个多月,对我来说,天昏地暗的。”后来,他又去江苏省疾控中心做检测,检测结果依旧是“阴性”。

我患上恐艾后遗症

去年上半年,吴长栋回到常州干起了老本行,开大卡车。虽然生活恢复了平静,但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像以前那样,会和工友们说说笑笑,人变得很敏感,不再开朗。在他的世界里,他听不得任何关于艾滋病的事,家里人也不能再提到这个词,甚至于他对血也害怕得要命。有时连在街头偶尔看到献血车,他都会不寒而栗。他感觉自己得了“恐艾后遗症”。吴长栋决定维权。他去了常州中心血站,要求血站恢复他的名誉,但血站称他们是按正常程序工作,责任不在他们。

>>吴长栋

>>常州中心血站

责任就是上报结果

吴长栋是在常州献血时被检测出来有问题的,据常州市中心血站政工科主任邓光华介绍,吴长栋曾找过他几次,要求血站给他恢复名誉。他是在2009年11月份献的血,当时设备初筛时是呈阳性,他们用吴长栋的血再次查一遍,依旧是阳性。因为两次初筛呈阳性,血站按国家规定填写信息,上报国家信息网。“我们当时在网上填写的是血站筛查,我们血站没有确认他为阳性的资格。”邓光华说。

“我们的责任就是根据结果上报,疾控中心应该知道血站没有确诊的权力,他们应该带着吴长栋去做进一步确诊。”

据邓光华介绍,每年常州献血者共有四万多人,每年都会有十几例被检测出HIV结果呈阳性。但是,从1993年起,开展艾滋病检测之后,由常州血站确诊的只有两例。“也就是说,每年这十几例的阳性基本上都是假阳性,导致这种结果的因素很多,因为血站的检查机器灵敏度很高,一些人吃了药或者海鲜等,都有可能会干扰检验结果,出现这种假阳性反应。”

>>邳州疾控中心

处理不存在任何过错

邳州市疾控中心性艾科医生胡医生日前接受采访时说,吴长栋这件事是他具体负责的。邳州疾控中心2009年11月6日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信息专报系统网络直报中,看到了吴长栋的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告卡片中,注明“确认结果阳性”。“因为当时那张报告卡片上是‘确认结果阳性’,所以我们无需进行复查。”胡医生说。“网络直报是确认阳性,按照程序,我们不需要再次对他做检测,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也没有任何过错。”

>>江苏省卫生厅

责成常州徐州两地调查

江苏省疾控中心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卫生厅领导从相关渠道获悉此事立即高度重视,目前已责成常州、徐州两地进行调查。由于这件事发生在2009年,现在他们正在调查差错出现在哪里,目前一切都在调查过程中。

>>律师

吴长栋健康权受侵犯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鲁明说,有关部门对吴长栋的行为应该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吴长栋的健康权。鲁律师介绍,健康权既包括生理机能的完好,也包括心理状态的完好。而有关部门的行为,让吴长栋受到了惊吓,产生了不健康的状态,侵犯了当事人的健康权。他说:“现在调查正在进行,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吴长栋可以向有过失的部门追责。”

4无偿献血新规定 献血者可省内异地用血

为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异地用血,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各省应于9月1日起在本省内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员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

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应当全面推进方便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献血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异地用血工作。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向用血地血液费用报销机构支付其用血相关费用。

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由无偿献血相关人选择其中一个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执行。

血站、医疗机构和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相关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费用及相关文件的审核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不得以非本地献血者为由,拒绝为无偿献血相关人办理有关手续。

外省(区、市)无偿献血相关人在本地用血时,享有本地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省份之间,应当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

在无偿献血者里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群是流动人口,比如农民工还有大学生等等,无偿献血者如果要在异地用血就会存在跨地区报销难的问题。为缓解这样的问题,卫生部昨天就发出通知要鼓励大家无偿献血。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在他使用血液采集、存储分离或者是检验时候所用的费用都是免费的,他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可以按照各个地方的规定来减免相关的费用,合并称为无偿献血相关人。

有关报销的具体方法可以举个例子,比如在山东省济南市献了血,那么无偿献血相关人如果要在青岛市用血费用就需要青岛市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先垫付,然后济南再把钱还给青岛。当然由于济南和青岛用血返还标准不一样,报销的比例就要根据献血地标准执行。

如果是跨省用血,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用血的时候就享有在用血地无偿献血人临床用血的优惠政策。卫生部要求,如果在具备条件的省份之间要积极的推进这种跨省异地用血报销制度,相关的机构不得以非本地献血者为由拒绝为无偿献血相关人办理有关的手续。

【链接】

2011年全国有1232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约4164吨,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长3.71%和5.18%,但在北京、浙江、广西和海南献血量有所下降,部分地区血液供应紧张。据初步测算,到2015年我国的医疗服务每天将需要有约12万人献血。

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还就“互助献血制度”回应说,亲友互助献血是血液供应紧张时采用的一种应急措施,既不是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也不是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才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的主要措施和主要制度安排。

5使用血液制品比输血更容易感染艾滋病

血液制品的使用同样存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由于血液制品如血小板第Ⅷ因子的制备,是从许多份血液,有的甚至是从多达数千名供血者的血液中提取制备的,因此感染的危险性比一般输血高得多。目前各国都在改善血液制品的检测、制备技术、控制程序以消除艾滋病病毒对血液制品的污染,减少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尽管如此,如非必要,不应使用血液制品,尤其是从国外进口以及私自带入的境外血液制品。

当今,供血者复杂,采血站不完全像大城市义务献血站那样纯正,必须提高警惕。要转变旧的输血观念,防止输“人情血”、“保险血”和把血液当成“补品”。要让人们知道:血液仅是提高携氧能力的特殊“药品”;输血实际上是一种危险的类似器官移植的干预治疗;应在免疫力低下、术后感染、癌症或急性失血等迫不得已时再用;血液传播比性接触感染HIV的危险性更大。

事实也证明,血液已是艾滋病最大的传播途径(包括静脉吸毒品)。因此,不能错误地把艾滋病与作风问题联系在一起,误认为,不嫖娼、不卖淫就不会得艾滋病。许多因血液感染艾滋病的人,他们都是作风正派、人格高尚的人,却不幸感染了AIDS,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

有人问:义务献血是否会传染上艾滋病病毒。有关人士指出:正常献血不会引起艾滋病。因采血前要求所有献血者填写健康状况表,抽血时会再次进行筛选,从90%的高危人群中排除。采血时使用的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质检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采血针、采血袋;采血方式为“全采”,不存在回输现象,不会传染HIV,请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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