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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 让血液不再成商品

2023-06-0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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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并不是一句口号,必须从我们的平时生活做起,为了防止艾滋的途径,我们要去正常的医院献血。

1预防艾滋 让血液不再成商品

近日,一则来自内地某省的一条消息再次令艾滋病防控专家们皱起了眉头。某市一家重点医院从2001年起,由于使用非法卖血者的血液,已经陆续导致80余人感染艾滋。而且由于艾滋的潜伏期,很多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携带者,在这期间结婚、生子、照样过夫妻生活,潜在感染者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艾滋病的传染途径非常有限,无非是性、血液制品和母婴传播,但是为什么在这个远离毒品、民风尚且淳朴的小县城发生这种杯具?

卖血者带回艾滋病 无辜者不幸中招

武汉的38岁的运输车司机小张至今仍然认为自己感染病纯属天降奇祸,而且医学检查也证实了他的无辜--这一切还要源于12年前一场车祸后在某市级医院的一次输血。

如果不是艾滋病病毒已经在他体内肆虐,肺炎、感冒、结核病……如果不是去年得以ICI检查,他根本不会知道把自己变得如此弱不禁风的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艾滋病病毒。自己一向本分老实,婚姻也是“不温不火”,更别提外遇了。

09年9月15日,他因为咳嗽、胸闷导致昏迷,经过武汉市的某家医疗救治中心抢救后,被诊断为严重的肺部感染,身体非常虚弱,部分症状与艾滋病发病情况大致相同。主治医生得知他有过输血经历后,建议他做个血检。事实证明:他不仅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而且潜伏期已过,开始发病了,频频得病就是免疫系统被破坏的最好证明。

目前,赔偿尚无希望,但是艾滋病的威力却在显现:儿子被迫转学,邻居纷纷搬家,妻子以泪洗面,再无一笔生意上门……

医院和患者 谁比谁更无辜

疾控中心经过排查,确认的确是由于输血造成的血源性感染,随后,小张获得了由国家提供的免费抗病毒药品。

当然,既然艾滋病由输血而起,而且这么多年来还一直导致小张感染其他疾病,医院理所当然应该给予赔偿。但是医院也很无奈:我没钱。

医院此言非虚,这家市级医院远没有到达富得流油的地步。上世纪90年代,这家医院一直采取两套血源并用的原则来保证手术用血。一部分血液来自地区血库,血液安全又保障,另一部分则来自职业的卖血者。这些卖血者流动于全国各地,也曾经前往一些“艾滋村”附近血站猖獗的地区卖过血。正是这些职业卖血者提供的血液,使小张染上艾滋。

由于艾滋病的潜伏期,大多数艾滋病患者都在2年甚至10年以后才发病。当初第一个找医院讨要说法的患者得到19万元的赔偿和每月数百元的生活费,补偿在当时十分可观。但是医院错误的估计了被感染人数,当被感染的患者源源不断的时候,院长意识到,这样赔偿是不可能的。

赔偿标准从19万一路下滑到9到10万,终身免费治疗,但是这并不能让所有患者满意,和当今高昂的物价也有所差距。但是医院也表示:力所不能及,医院的医生们从97年开始,工资分文不涨,至今每月仍然只有1000余元,和其他医院拉开很大一截。

当“生命之泉”成为商品

上世界90年代,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医疗科技的提升,大量的疾病被攻克,手术量大量增加,随之而来,血液用品的需求量一路上扬,现有的血库根本不可能满足需求。于是,血液,这种人体内红色的“生命之泉”开始成为了商品。

某些影视作品中至今仍然保留了当年血站的兴盛,“单采比全采好”“献血避免高血压”……等等民间口号口口相传,大量的农民涌向田间地头或者集市街头的采血点,一些血液贩子一个桶,一台离心机就可以打出招牌吸引卖血者。

卖血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每次400ml能够卖到50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对于一年人均收入不过2000元的农民来说,的确很难抵抗,而且“单采”有着很强的欺骗性,800ml的血液抽出去,还能有600ml左右的血液输回来,看起来根本没有任何损失,这让缺少医学知识的,同时对财富有着极度渴望的村民们似乎找到了金矿。

艾滋病有着2到10年的潜伏期,最长的甚至有15年,因此,在最初的几年里,农民们靠卖血盖起了小洋楼,开上了农用车,尽管长期的卖血让他们身体极度虚弱,但是每天吃饭抽血就能挣钱的日子,让他们不会计较可能随之而来的风险。等到艾滋病发病的时候,一切都完了。

中国的艾滋病传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靠血液制品传播的,比如卖血,而通过性乱、吸毒、母婴传播的案例还相对较少。几年后,卖血村庄艾滋病开始集体爆发,大量的父母和婴儿被诊断为艾滋病患者,国家在这些地区建立了专门艾滋病防治机构,免费提供抗病毒药品,并且严厉打击卖血行为,但是,一个名词已经出现了--“艾滋村”。

此次事件中闯祸的,正是那几个四处卖血的“职业卖血人”。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回不同的病毒,并且传播开来。

提倡义务献血 从根源杜绝艾滋

我国人口多,用血量大。有偿供血,血液就成了商品,采血、供血、用血都成为买卖关系。由于经营血液利润丰厚,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便会在缺乏必要技术条件和不遵守国家有关输血法的情况下,不顾供血者和用血病人的生命安危,搞地下采血站非法采血。控制地下采血活动的血头、血霸是一伙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我国政府虽一贯严加取缔,但总是难于禁绝。自艾滋病流行以来,政府和有关方面已大大加强了打击非法采血的力度。

有人买血,就有人卖血。为了挣钱,卖血者频繁卖血。不按医学上供血时间间隔规定的要求,抽血太频繁时,不仅血液质量差,而且也会损害供血者的健康。但在卖血者看来,卖血毕竟不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钱来得容易来得快,这就会形成一个以卖血为生而不思寻求正当职业的人群。

通常一个地方的血站对每个前来供血的人都登记,每次供血的时间全都记录在案,不经过规定的时间间隔,不准再次供血。于是卖血者为了多卖几次血,就向其他省市流动,到处卖血,所以就形成了一支流动的卖血队伍。经国家批准的血站重视血液质量,检验严格,不合格的供血者被淘汰。但散布在各地的非法地下采血点却不重视血液质量,尤其是单采血浆的采血点更是这样,这就进一步促进了卖血人员的流动。

流动卖血者不乏参与卖淫嫖娼和性乱的人,甚至还有静脉注射毒品的吸毒者,因此就会有人染上艾滋病病毒。由于少数基层采血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很差,无菌操作观念不强,消毒措施不严密,采血操作不规范,尤其是那些由血头、血霸控制的非法采血点,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可以不消毒,不采用一次性采血器械。这些采血单位在对供血者进行体检时也不认真,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存在不检、漏检的现象。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会在卖血者之间造成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内的多种血源性传播疾病交叉感染之外,还污染了血液,给医院用血病人造成医源性感染。

义务献血是非商品性的,献血者不是为了钱。如果普遍实现了义务献血,就不会再有人为了挣钱而频繁地流动卖血。不仅自己知道不应该献血的病原体携带者不会去献血,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人,在参加献血时一经查出,也不会再去献血。卖血者去不是这样,有些人明知自己的血不合格,甚至是某种传染病的病毒携带者,为了挣钱,还会千方百计逃避检验,甚至冒名顶替去卖血。由于在普遍无偿献血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过采血供血牟取暴利。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采血,以卖血为业的流动供血人群也就不会再存在,这对预防艾滋病和多种血液传播疾病是非常有利的。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义务献血实际是一种互助自救的社会保险。在身体条件良好可以献血时,用自己的血液来救助需要输血的病人;一旦自己有病需要用血时,便可获得其他献血者的帮助。因此义务献血对他人是一种奉献,对自己则是一种保险。

要是献血者一生都没有患需要输血的病不就亏了吗?好人一生平安,能为社会作出无私奉献不是更好吗?总不会有人因为自己曾经献过血,就非要生一场死去活来的大病把血赚回来才觉得够本。为了不肯吃一点小亏,而甘愿遭受生重病的损失,这种因小失大的想法实在是不明智的。

义务献血是每个健康公民的神圣责任,在当前艾滋病严重流行的情况下,为了预防艾滋病,切断艾滋病病毒经输血传播的途径,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公民,人人都应积极参加义务献血。

2血液病人如何应对感冒

感冒是生活中极其普通和常见的小毛病。

但是你可知道,对一个血液病人来说,在感冒药的选择上并不能“跟着感觉走”的,而是应该针对不同的感冒症状来做出最为恰当的选择。

血液病人体质弱,免疫力差,机体受损的就出现在具有免疫功能的血液细胞或造血系统上,因此,血液病人患感冒的几率要大大高于正常人,但正常人适用的感冒药血液病人就不一定适用。

实际上,血液病人在选择感冒药的时候有很多禁忌,比如血液病人血象低时不宜服用含有扑热息痛、阿司匹林等成分药物,这些都是血液病人及家人应给予特别关注的。

那么,怎样合理地选择适合血液病人的感冒药呢?

1、体温在37℃~38℃左右,且伴有咽喉疼痛、鼻流黄涕的血液病人,宜选西羚解毒丸、银翘解毒片、感冒清热冲剂、板蓝根冲剂等药物。

2、体温在38℃~39℃左右的血液病人,服用新癀片,每天3次,每次2片;羚羊角粉,每日3次,成人每次1克,儿童酌减。

3、体温在39℃~40℃左右的血液病人,服用清开灵口服液,每日3次,每次10毫升。

仍不退热者,加服安宫牛黄丸,每日1次,每次1丸。

4、如果出现鼻塞、流清涕、咽痒等感冒症状,宜服通宣理肺丸。

5、出现流黄涕、咯黄痰、咳嗽等感冒症状,宜服止嗽青果丸。

6、出现咳嗽、咽干等症状,宜服桑菊感冒丸。

编后:事实上,血液病人的感冒症状千差万别,远不是一篇小小的文章就能囊括殆尽的。

有类似情况的读者在选药时,除了参考本文外,还需在医生的建议下谨慎用药,方为上上之策。

3艾滋男子怕妻子离开 注射血液到妻子体内

新西兰一名有艾滋病的男子,趁着太太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的血注射到太太体内,故意把艾滋病传染给太太。他说,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太太弃他而去。

这名35岁的男子在2004年验出罹患了艾滋病,从此以后,他的太太就不愿再和他发生性关系,他担心太太迟早有一天会离开他,就想出了这个毒招。

受害人说,她的丈夫两次拿针头戳她,有一次她从睡梦中惊醒,发现丈夫手上拿着一支注满了血的针筒,现在她也得了艾滋病。这名男子的行为,最重可处14年徒刑,本案将在明年开庭。

患了艾滋病,是否就将被家人和社会抛弃?

正如某门户网站的艾滋病专题的题目:尊严是最好的防艾剂。那么反过来说:得了艾滋病是否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尊严?

艾滋病,是否是一种道德病?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我国艾滋病流行报告称到今年年底,中国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总数估计将达74万人,我国艾滋病的传播“处于快速增长期”,目前,艾滋病的传播正从所谓的吸毒、同性恋等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

并不否认,现在艾滋病患者中有很多是因为同性恋、吸毒或者妓女、性生活不检点等造成的,但我们应该看到,还有一些患者并非是这些社会“边缘人”,他(她)们或因为母婴传播,或有外伤输血史,献血史,或者被其配偶传染,还有一些患者甚至在传染源上“说不清”,稀里糊涂的就感染了。对这些病人,也许,在所谓的社会道德层面上,他们本身并没有错。

并不否认,维护道德底线的“道德监督”在艾滋病预防传播中起的重要作用,每一个人洁身自爱,是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中重要的一环,但全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妖魔化,“道德审批”,使他们在忍受疾病的痛苦外,还需要面对被社会、家庭抛弃的危险,面临被绑架在道德十字架上审批的羞辱,而这些歧视,只能让他们走的更远,反过来变本加厉的报复社会。

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从疾病控制层面来讲,非常不利。很多患者担心自己的疾病被朋友、单位、家人知道,往往不敢到正规医院就医,而求助于小诊所,老军医,上当受骗不说,也不利于传染源的控制,导致更多人被感染。还有除新闻中所说,艾滋病患者担心遭离弃蓄意传病给太太之外,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有的患者甚至出现精神变态,恶意的用自己的身体把病毒传给他人。

对艾滋病疾病的控制,不能只在每年艾滋病日大家才想起来,客观的说,我国已经错过了艾滋病控制的最佳时期,从高危人群转向普通人的传播,意味着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

4艾滋病人的体液中血液传染性最强

感染者或病人把艾滋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的体液有血液、男性的精液、女性的阴道和子宫颈的分泌液、母亲的乳汁、怀孕时子宫内的羊水、胸腔感染时产生的胸腔积液、腹腔感染时产生的腹腔积液、心包感染时产生的心包积液、关节腔内的液体,以及开放性伤口中的渗出液等。

因各种体液中含有病毒量是不同的,所以其传染性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血液的传染性最强,其次是精液、阴道宫颈分泌液、乳汁、羊水。

唾液(口水)、尿液、粪便、汗液、眼泪等一般不会引起传染,但如果因为出血而使得血液混进它们里面,也有可能传染给其他人。

5医院多余检查:感冒居然要查艾滋

排队3小时被告知挂错号

3月中旬刘先生嗓子疼,吃了几天药不见好还有点发烧,于是到昆明某医院输了4天液,可是情况越来越严重,连水都难以下咽,刘先生觉得恐怕应该换去大医院看看。

他来到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刘先生在导医台咨询了自己的症状应该挂内科后,就忙去挂号排队。等候就诊的病人人山人海,此时既发着烧又说不出话来的刘先生只能苦苦等候。3个多小时过去了,他终于坐在了医生面前,可是刚说完症状,就被告知自己的病应该去耳鼻喉科看。

筋疲力尽的刘先生苦不堪言,只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再去挂号、排队。到了耳鼻喉科,刘先生总算没再白等,医生说他的问题很简单,只要划一小刀把发炎的脓放出来就行,只是需要住院治疗。交了2000元钱后,他住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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