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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清传播途径 有效远离艾滋

2023-06-0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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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着艾滋,艾滋都有哪些症状?我们应该怎么预防艾滋?辨清传播途径有效远离艾滋。

1辨清传播途径 有效远离艾滋

艾滋病被过度渲染,导致许多人对艾滋病都有很多不同程度的误解。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

艾滋病被过度渲染,导致许多人对艾滋病都有很多不同程度的误解。一般的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传染艾滋病。还有艾滋病病人吃过的菜,喝过的汤是不会传染艾滋病病毒的。

艾滋病病毒非常脆弱,在离开人体,如果暴露在空气中,没有几分钟就会死亡。 艾滋病虽然很可怕,但该病毒的传播力并不是很强,它不会通过我们日常的活动来传播,也就是说,我们不会经浅吻、握手、拥抱、共餐、共用办公用品、共用厕所、游泳池、共用电话、打喷嚏等,而感染,甚至照料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都没有关系。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传染主要是通过性行为、体液的交流而传播,母婴传播。体液主要有:精液、血液、阴道分泌物、乳汁、脑脊液和有神经症状者的脑组织中。其他体液中,如眼泪、唾液和汗液,存在的数量很少,一般不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

唾液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一般接吻是不会传播的。但是如果健康的一方口腔内有伤口,或者破裂的地方,同时艾滋病病人口内也有破裂的地方,双方接吻,艾滋病病毒就有可能通过血液而传染。汗液是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艾滋病病人接触过的物体也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但是艾滋病病人用过的剃刀,牙刷等,可能有少量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毛巾上可能有精液。如果和病人共用个人卫生用品,就可能被传染。但是,因为性乱交而得艾滋病的病人往往还有其他性病,如果和他们共用个人卫生用品,即使不会被感染艾滋病,也可能感染其他疾病。所以个人卫生用品不应该和别人共用。

一.性传播

艾滋病病毒可通过性交传播。生殖器患有性病(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或溃疡时,会增加感染病毒的危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中有大量的病毒,通过肛门性交,阴道性交,就会传播病毒。口交传播的机率比较小,除非健康一方口腔内有伤口,或者破裂的地方,艾滋病病毒就可能通过血液或者精液传染。一般来说,接受肛交的人被感染的可能非常大。因为肛门的内部结构比较薄弱,直肠的肠壁较阴道壁更容易破损,精液里面的病毒就可能通过这些小伤口,进入未感染者体内繁殖。这就是为什么男同性恋比女同性恋者更加容易得艾滋病病毒的原因。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发现艾滋病病毒的早期,被有些人误认为是同性恋特有的疾病。由于现在艾滋病病毒传播到全世界,艾滋病已经不再是同性恋的专有疾病了。

二.血液传播

输血传播:如果血液里有艾滋病病毒,输入此血者将会被感染。血液制品传播:有些病人(例如血友病)需要注射由血液中提起的某些成份制成的生物制品。 如果该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该病人就可能被感染。但是如果说:“有些血液制品中有可能有艾滋病病毒,使用血液制品就有可能感染上HIV。”这是不正确的。就如同说:开车就会出车祸一样的道理。 因为,在艾滋病还没有被发现前,1990年代以前,献血人的血验血的时候还没有包括对艾滋病的检验,所以有些病人因为接受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是随着全世界对艾滋病的认识逐渐加深,基本上所有的血液用品都必须经过艾滋病病毒的检验,所以在发达国家的血液制品中含有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三.共用针具的传播

使用不洁针具可以使艾滋病毒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例如:静脉吸毒者共用针具;医院里重复使用针具,吊针等。不光是艾滋病病毒,其他疾病(例如:肝炎)也可能通过针具而传播。另外,使用被血液污染而又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灸针、拔牙工具,都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在有些西方国家,政府还有专门给吸毒者发放免费针具的部门,就是为了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四.母婴传播

如果母亲是艾滋病感染者,那么她很有可能会在怀孕、分娩过程或是通过母乳喂养使她的孩子受到感染。但是,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有关抗艾滋病的药品,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就会降低很多,甚至完全健康。有艾滋病病毒的母亲绝对不可以用自己母乳喂养孩子。

五.为什么蚊虫不会传染艾滋病病毒?

蚊虫的叮咬可能传播其他疾病(例如:黄热病、疟疾等),但是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蚊子传播疟疾是因为疟原虫进入蚊子体内并大量繁殖,带有疟原虫的蚊子再叮咬其他人时,便会把疟原虫注入另一个人的身体中,令被叮者感染。蚊虫叮咬一个人的时候,它们并不会将自己或者前面那个被吸过血的人血液注入。

它们只会将自己的唾液注入,这样可以防止此人的血液发生自然凝固。他们的唾液中并没有艾滋病病毒。而且喙器上仅沾有极少量的血,病毒的数量极少,不足以令下一个被叮者受到感染。而且艾滋病病毒在昆虫体内只会生存很短的时间,不会在昆虫体内不断繁殖。昆虫本身也不会得艾滋病。

2艾滋宣传员濮存昕广西传播防艾知识

广西南宁市望州南社区一群上了年纪的大姐们,二十八日和著名演员濮存昕一起,一本正经地讨论性话题,为防控艾滋病而携手努力。濮存昕说:“为防止艾滋病进一步扩散,希望大姐们不要羞于讨论性话题。”

目前,广西每天约有三十个人被传染上艾滋病,对广西经济发展的影响逐渐凸现,疫情十分严峻。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广西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已达五万一千八百七十七例,感染数已跃升全国第二位。今年一到十月,艾滋病死亡报告一千四百六十三例。

当天,身为国家艾滋病宣传员的濮存昕参加了广西举办的“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广西疾病控制部门统计,广西艾滋病性途径传播的比例已从二00六年的百分之四十二点三上升到了二00九年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濮存昕还对参加活动的青年学生发出倡议:在性面前,要坚持操守。他倡导大学生们远离不纯洁的性。呼吁青壮年朋友们忠诚于自己的伴侣,在发生不洁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

为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当天也加入到防御艾滋病的宣传工作中。他同濮存昕一起,为广西艾滋病防治宣传造势,并和濮存昕一起前往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慰问奋战在抗击艾滋病一线的医务人员,看望在那里治疗的艾滋病人。

马飚说,为遏止住艾滋病的蔓延势头,广西已将防治艾滋病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实施,在政府财政预算中设立了专项基金,每年自治区财政拿出一千万元人民币,用于艾滋病防控。

濮存昕鼓励病人“要像坚守上甘岭一样,坚守阵地,等待援军的到来”。“援军”即世界医学技术的发展,濮存昕说,随着世界医学技术的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发明治愈艾滋病的药物。

3女子明知染艾滋卖淫 涉嫌传播性病罪

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在东莞从事卖淫活动,被以涉嫌传播性病罪提起公诉。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传播性病罪刑事案件。

王某(1981年生,贵州省人)于2007年1月经贵州织金县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中心确诊得知其患有艾滋病,后于2012年9月开始在东莞市石排镇谷吓村旧围鱼塘附近一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在多名嫖客没有戴安全套的情况下仍然与对方进行性交。

2013年9月24日下午4时许,王某与嫖客陆某谈好以3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后在陆没有戴安全套的情况下,王某与陆某在上述出租屋内进行性交。不久后,民警到场将王某和陆某抓获归案。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HIV-1抗体呈阳性。

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传播性病罪的刑事案件,目前已移交刑庭审判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什么是“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4谣传:艾滋试制传染病毒

我们一听觉得非常可笑,有点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各类试纸在包装前都要进行一道工序,那就是"灭菌实验",更何况试纸中根本就不含有艾滋病病毒,何来传染性,如果大家还不明白的话,你这样想一下就明白了:假设试纸是靠艾滋病病毒来做检测的,同时大家都知道艾滋病在离开人体后的数小时至数天就会死亡,那么大家想一想,在试纸上的"病毒"还怎么存活下去? 这样的实验还怎么进行下? 难道"病毒"在离开人体后还能存活?不然何来传染性呢? 所以大家只要想一想,关于一些个别的人为了高价推销其所谓根本就不存在的"HIV(1+2)型“傻瓜式”尿检试纸",而编造出一些血检试纸具有传染性的说法,是对消费者,对社会极度不负责任的做法(目前个别不法分了销售的所谓HIV(1+2)尿液快速傻瓜式检测试纸均为地下工厂手工制作,详情可咨询国家药监局。)

至于说实验进医生们为什么要戴手套,其实这个很简单,因为这是接触的血制品(医生在接触所有血制品都会戴防护手套,但自己给自己做检测时是不需要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血制品交叉感染而采取的措施,所我们一再强调大家做检测时一定不要多人交叉使用采血检测工具,而并非一些人所讲的试纸具有传染性!

5“艾滋眼泪”会传染吗?

专家称,艾滋病患者眼泪的确含少量病毒,但目前尚无传播病例。

眼泪也会传染艾滋病吗?一位曾被艾滋病人泪水“打湿”过的青年妇女带着焦虑的心情冲进省疾防中心病毒所,检验结果证实是虚惊一场。不过医生也如实相告:艾滋病人眼泪中的确含有少量病毒,但目前全球尚未发现泪水传播病例。

案例

一青年妇女来到四川省疾防中心病毒所咨询室:“我来查一下得没得艾滋病。”来者郁闷地给医生讲了自己的遭遇。原来,这名叫李虹的女子家住成都市北门某小区,今年春节期间,她去医院探望生病的朋友张大姐。因迟迟查不出病因,张大姐说到伤心处忍不住落泪,李虹就替她拭去眼泪。

不久,李虹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张大姐得的是艾滋病!且系输血感染。李虹突然紧张起来:自己不光帮张大姐擦过泪,还替她按过针头,该不会也被传染了吧?李虹越想越怕。思忖几天后,2月26日,她径直来到疾防中心病毒所。采血医生告诉她,她和病人的接触时间尚不足三月,未过“窗口期”,查不明白。“这不,今天刚好满三个月,我就又来了。”

医生在问明李虹接触患者时手上并无伤口这一情况后即告诉她,感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可不放心的她还是接受了血检,结果证实确系虚惊一场。

对这一求诊者的情况,四川省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官员万绍平也给出了相同说法。同时,他也提醒大家:“不一定非要出了血才是伤口,只要是体膜破损,比如指甲周围的‘倒签’也是伤口,若艾滋病感染者的血液滴到‘倒签’处,同样可能被感染。”不过,他强调,正常交往、吃饭、共用工具、社交式接吻等常规接触则一律不会传染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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