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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灵活就业退休补贴政策

2023-07-03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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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具有非农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已进行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了2015年度养老、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和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是指:男性年满55周岁,从56周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从46周岁开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原国有企业女干部的从51岁起)初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退休。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基数以2013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 ×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 ×20%×50%=2610元按60%及以上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统一为:52185元×60% ×20%×50%=3131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2185元×60% ×10%×50%=1565.55元。

2010灵活就业退休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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