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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约20家险企可经营长期寿险业务

2023-07-06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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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地:

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备案十年期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十年期以上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等条件。按照《通知》要求,91家寿险公司中可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的公司仅为20家左右。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公开宣传和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订立保险合同并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

《通知》的另一大核心要点,即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的经营门槛,即具备一定能力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将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申请条件中的“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调整为“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并将保险公司经营十年期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条件中的“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50亿元”调整为“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

按照《通知》要求,91家寿险公司中可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的公司仅为20家左右。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91家寿险公司中共61家公司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占比67%;寿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

分险种来看,不受新规影响的是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保费规模占比是19.14%;部分受新规影响的是两年保险,保费规模占比是15.87%;全部受新规影响的是分红保险、投连保险和万能保险,保费规模占比是65%。可见,《通知》将对2022年的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产生巨大的冲击。

“随着近年来监管趋严,保险公司行政处罚压力加大,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可能会有很多人身险公司不符合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要求,为维持业务平稳发展,《通知》做了微调。”业内人士分析称,《通知》对“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这一指标的调整,也是为了支持更多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能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老百姓提供便捷服务。

《通知》细化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专属监管规则,包括特殊的产品定价和精算规则、专门的产品审批备案要求等;完善互联网渠道业务监管规则,重点解决互联网保险服务不到位、产品不适当、核保“空心化”等问题。

同时,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通知》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得快退得慢等服务问题。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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