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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妇幼: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督导(努力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2022-12-25 分类:养生资讯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2010年第76号)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精神,加强辖区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切实提高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于9月24日-26日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联合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和教育局对良庆区部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抽査15所托幼机构接受卫生保健工作督查,其中公办园5所,民办园5所,看护点5所,督查组人员依照《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考核评估表》,通过实地查看询问、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幼儿园的组织管理、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办园基本条件、健康检查、体格锻炼、膳食营养、卫生保健与疾病控制、伤害预防、健康教育、信息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督查,幼儿园保教人员提高了卫生保健意识,增强了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下阶段,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将继续对邕宁区和江南区的托幼机构进行督导,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着力加强培训,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记录,确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辖区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陆金如)

【来源: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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