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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以房抵押 贷款投资保健品掉陷阱(虚假交易 法院判定卖房合同无效)

2023-01-29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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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 《第一时间》)针对老年人特别注重养生而风险防范能力又弱的特点,一些涉嫌“套路贷”的诈骗分子专门打起了老年人的主意。

以下是去年,北京一对80多岁的退休老人,上当受骗后,连唯一住房都被骗子设套儿骗走、卖掉的案例。7月23日,北京法院的法官和法警依法强制执行,将房子归还给了老人。

法院强制执行 被骗老人终于回家

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后,已经在外租房居住了一年零四个月的张光兴、刘曙光老人在律师的陪同下,早早就在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小区的自家楼下,等候执行法官的到来。北京丰台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到达后,强制执行立刻开始。这位穿橘黄上衣的男子就是被强制执行人杨世军。在法官和法警的监督下,他主动打开了房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田硕宁:我跟你核实一下身份。我是丰台区法院执行局田硕宁,给你看一下证件,您的身份?

被强制执行人:杨世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田硕宁:申请执行人,您是张光兴老人。

申请执行人:我是张光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田硕宁:我们今天前来执行腾退丰台区芳星园一区4号楼506室,506室现在能不能腾退交付给张光兴。

被强制执行人:可以。

被强制执行人杨世军告诉法官,房子里已经没有他的物品,张光兴、刘曙光两位老人也对房子里原来留存的自己的物品仔细进行了清点。一个多小时后,强制执行结束,房子顺利交还给了两位老人。

以房抵押 贷款投资保健品掉陷阱

张光兴老人今年已经86岁,在外颠沛流离一年多之后,重新回到自己家中,百感交集。那一年多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他被人强行赶出了自己的房子呢?

事情缘起于2016年12月,当时非常注重养生的张光兴老人,在被拉去听了几次北京新元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讲座后,开始购买它们的保健品,并最终听信他们的蛊惑,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向借贷公司贷款300万进行了所谓的投资。

北京市民张光兴 :他们说这个房子贷款,你没有什么风险,而且又给你保健品,然后给利息,都由王淑芳她的公司她来还,最后本钱也她来还,所以我当时听了以后就觉得这么个好事情啊,确实是不错。

张光兴老人所说的王淑芳是北京新元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老人投资300万元购买公司保健品800公斤,一年后公司以溢价24%全额回购,总计372万。合同约定,每月1日,公司向张光兴老人的账户支付回购款6万,一年共支付72万。本金300万合同到期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老人。合同还约定,每月1日,公司还负责替老人支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9万元。

2017年4月,放贷公司又主动提出可以再给老人贷款100万。两位老人讲,贷款公司是北京新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淑芳给他们找的,是两家公司的人带着他们一起去公证处做的房屋抵押公证手续。

2018年的4月的一天,突然有人敲张光兴老人的房门,说房子是他们的了。

北京市民 张光兴:我说你有什么证明?他就拿出来证明了。新的房产证是他们的房产证了。

新的房产证显示,老人的这套房子已经是一个叫丁明的人的了。随后,来人强行更换门锁后,将老人赶出了他们唯一的住房。

公证文件藏猫腻 老人房子被卖

那老人的房子怎么会被别人卖掉呢?律师发现,问题出在他们在北京方正公证处签下的这份委托书。内容显示:受托人可以代我们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产权转移、过户事宜等。受托人就是放贷公司的杨世军。

对于这份自己签了名的委托书,两位老人表示当时是听信了保健品公司和小贷公司人员的说辞,说是履行个公证手续,让说什么就说什么,然后就可以贷到款免费吃保健品了;至于签署了这些公证文件意味着什么,他们完全稀里糊涂。

北京市民 刘曙光:压根就没给我们介绍哪个公证员是我们的,是叫什么名字,然后签东西,一会他们拿来一个东西让我们签,一会说这个没问题的,签完以后你们就可以吃那个保健品了。

2017年8月,北京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北京警方羁押后逮捕。王淑芳被抓后张光兴老人贷款的利息也就无人偿还。

2017年12月,在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贷款公司的杨世军以低于市场价约200万卖掉。

虚假交易 法院判定卖房合同无效

房子被小贷公司的人员强行卖掉,并被赶出家门后,张光兴老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法院将将房子判还给老人的依据是什么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张光兴、刘曙光老人房子的买受人丁明,实际上并没有付款,丁明也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是替小贷公司的杨世军代为持有房子。

张光兴 刘曙光老人代理律师 齐正:丁明在法庭上说,这个房子不是他花钱买的,他是北京人,北京户口,替杨世军来代为持有这个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在方正公证处签署的文件,张光兴委托杨世军出售房屋,丁明作为购房人是代杨世军持有房屋,因此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与丁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杨世军与自己签订合同。故杨世军以张光兴名义与丁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最后判令被告丁明、杨世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房屋交还给张光兴老人。

一审判决后,被告杨世军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杨世军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公证处撤销委托出售房产公证书 记者注意到,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两个月后,6月21日,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主动撤销了2017年3月所做的张光兴、刘曙光夫妇委托杨世军办理自己房产的抵押、解押、出售的公正书,撤销的依据是《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严惩涉“套路贷”犯罪 保障老人权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以免费吃保健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让老年人将房产抵押、进行所谓投资的诈骗案件近几年频频发生,在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针对此类犯罪,国家出台了哪些法律法规予以打击?

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张光兴老人虽然要回了自己的房子。但放贷人杨世军在执行现场也表示,老人当初向自己借的400万贷款啥时候还?据了解,这起借贷纠纷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还没有判决。

记者拿到两份今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类借贷纠纷的判决,涉案借款和张光兴老人完全相同,都是投资给了北京新元公司,法院最后的裁定是:认为本案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原告也就是放贷人的起诉,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以保健品等为幌子,专门针对老年人设置投资理财陷阱、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多次发生,今年年初爆发的北京中安民生“以房养老”骗局案,诈骗套路和新元公司一模一样。多起案件背后涉及上千名老人的房子被诈骗公司和小贷公司联合设套儿抵押,甚至被过户卖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刘俊海: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包括金融监管部门,甚至还有公安机关的对于这种新兴的套路,往往从不熟悉到熟悉有一个过程。所以在有监管漏洞、监管盲区和监管真空地带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这种监管套利的现象,所以犯罪分子就有机可乘了。

专家指出,以前诈骗犯罪都是偷偷摸摸,但现在新型的涉“套路贷”犯罪,在个别不法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诈骗人员借助贷款抵押合同、全权委托书等,并通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使诈骗犯罪披上了法律的外衣。

据了解,给张光兴老人办理了相关公证手续的公证员杨某某以及其他十余名公证员,因涉嫌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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