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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东丽区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有尺度更有温度

2023-05-17 分类:养生资讯

“谢谢检察官,让我卸下思想包袱,也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今后,我会好好经营企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动情地说道。近日,东丽区检察院就一起民营企业家寻衅滋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回顾

姚某某为一中小企业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的一天,姚某某与朋友小聚,饮酒后在返回住处途中,无故将吴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车身漆面用硬物划坏。案发后,姚某某积极对吴某进行赔偿并得到了谅解,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

听证会现场

案件移交到该院后,综合案件情况,东丽区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区工商联代表,听取各方意见对姚某某的案件进行处理。该院检察长季文生主持此次听证活动,他介绍了举行公开听证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程序。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提出需要听证的问题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听证员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进行了闭门评议,依法独立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当场认罪悔罪。

在另一会场,东丽区检察院还在进行两场公开听证会,对两起涉民营企业家虚开发票案进行公开听证。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是某印刷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2019年,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于某在嫌疑人张某和刘某手中购得价值53万余元的发票,并将发票纳税申报。另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是天津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2019 年,郝某接受其他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八份,虚开发票金额合计68 万余元,并将部分发票纳税申报。两起案件的相关嫌疑人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补缴涉案税款。

两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分别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嫌疑人自首等犯罪情节,介绍了案件追赃挽损情况,现场展示了实地走访企业经营情况的照片,并对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听证员在集中评议后,一致同意对四名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现场

“通过听证会,我们希望能够引导民营企业家守住底线、远离犯罪,提高法治意识,解决民营企业家的后顾之忧。”季文生检察长介绍说。“同时,检察机关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也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依法落实‘少捕慎捕’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司法办案方式,做到真严管、真厚爱;以司法温度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督促民营企业家做出承诺并践行整改,引导其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 |东丽检察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东丽区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有尺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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