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TIPS:本文共有 96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龙头新闻讯(记者 袁成亮)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发布。
优化医疗技术、药品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
《意见》要求,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加强权力下放的承接、培训与督促检查。
同等标准评审评价社会办和公立医疗机构
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
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加强药学服务能力建设,开设药学门诊,开展家庭药师签约服务。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9年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
加强医疗机构分类监管。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惩处。
加大惩处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
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严格执行"九不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等相关制度。
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如果觉得《我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公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