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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药店产品标签不合规(积极整改能否免罚)

2023-05-18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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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济南市中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郎茂山路附近的一家药店销售的一款免洗消毒凝胶,存在产品标签不规范的现象。

药店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名称不符合规范,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执法人员已经对其进行了调查。

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这家药店下架了这款消毒产品。不过药店工作人员认为:他们销售的消毒产品质量是合格的,只是产品标签不规范,销售数量也不多,被立案调查后及时提供了厂家的生产经营资质、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及疾控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也进行了整改,希望免于处罚。

问政现场,济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介绍,为了促进全市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去年四月份,济南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四张清单”。目的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

据了解,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的核心是行政处罚裁量中“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种情形的具体化、明确化。“这‘四张清单’推出以后,也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运行一年多以来,也对市场主体起了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使大批的轻微违法的经营者体会到了执法温度,享受到了不予处罚的包容审慎。”谢圣仁说。

谢圣仁表示,“四张清单”推出以后,各个执法部门都根据总体的要求,出具了哪些具体领域属于可以适用的范围,根据刚才短片当中反映的情况,他认为应该是符合减轻处罚的适用范围。

济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王孜介绍,在执行“四张清单”的时候,会进行法制审核,有专门程序查看是否符合“不予处罚”的条件,该诊所已经拿到了处罚决定书,应该是经过了法律审核,所以不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王孜同时表示,诊所是否符合“四张清单”的规定,可以线下再具体联系。

谢圣仁提醒,不予处罚不是纵容,免罚不是免责,所以对“四张清单”的轻微的违法行为,除了责令改正以外,还要求通过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行政指导的方式进行提醒,防止经营者明知故犯,这也是为了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这里也提醒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朋友,特别是经营者,要正确的对待这四张清单,共同促进我们的法制营商环境的改善。”谢圣仁说。 #济南#

(作风监督面对面)

编辑:于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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