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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解读

2023-05-22 分类:养生资讯

一、我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分为哪几级培训?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分市、县(区)级两级培训。市级培训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紧急救护等岗前培训和延续注册培训,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和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及考核。县(区)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二、参加培训的卫生保健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培训的卫生保健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强度,同时学历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医师应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

(二)医士或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或取得卫健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对象有哪些?每年培训几次?

岗前培训对象包括新从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未参加过培训的托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各县(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人员。岗前培训每年举办2期,根据需求酌情增减期数,时间安排在5-6月份及11-12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每期2天,其中理论课1天,理论操作考核1天;考核一般安排的理论培训结束1天后进行。

四、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延续注册培训对象有哪些?培训如何安排的?

延续注册培训对象包括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不满一年需要延续注册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各县(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人员。每年举办1期,根据需求酌情增减期数,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参加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市级培训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报名。各托育机构向辖区妇幼保健院(所)儿童保健科递交《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延续注册)培训申请表》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由辖区妇幼保健院(所)儿童保健科核定人员资格。第二部上报。各县(区)妇幼保健院(所)儿童保健科汇总名单,填报《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延续注册)培训汇总表》,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和辖区卫生健康局。第三部现场审核。培训及考试当日,经核定资格的卫生保健人员持已审核的《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延续注册)培训申请表》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参加培训及考试。

六、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何发放?

符合卫生保健人员资质要求的,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市妇幼保健院向市卫健委反馈合格人员名单并核发“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交由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发放给机构或个人),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前一年内应参加市级延续注册培训,重新审核验证。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参加岗前培训。

七、卫生保健人员变更就职单位的,如何变更培训合格证?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变更就职单位,需填写提交《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更换服务地点审批表》和原“合格证”到辖区妇幼保健院(所),辖区汇总后上报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妇幼保健院重新核发“合格证”。凡未办理服务地点变更的“合格证”视为无效证件。此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院核发办理回执作为临时证件存档。

八、培训合格证遗失的,如何补办?

因各种原因导致“合格证”遗失,由当事人填报《莆田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书遗失申报表》,并报辖区妇幼保健院(所),由辖区妇幼保健院(所)汇总后上报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安排参加当年托育机构岗前闭卷考核,合格后重新发证。此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院核发办理回执作为临时证件存档。

九、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联系电话:0594-2690570

【来源:莆田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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