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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职称评定(与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2023-05-24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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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实习生/罗伯钊

通讯员/陈刚

株洲日报讯 9月3日,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志君接听企业服务专线,就民营企业员工申报评审职称、评职称相关条件、上岗考证等方面问题答疑解惑。

据悉,今年为全省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服务年。我市承办陶瓷地方产业高级职称民营企业专场评审和高端装备制造业(长株潭衡)专场评审。技术人员评职称流程变得更加方便,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按属地原则推荐申报,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

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咨询,个人是否可以自持人事档案申报评审职称?

李志君回复称,因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因此,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个人自持人事档案申报评审职称是不允许的。

一家民营企业工程师提问:“是否可以申报中级工程师?高技能人才评职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李志君回复说,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初级职称。另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来源: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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