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质检员配置规定
2023-06-17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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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版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权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专职质检员配置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项目专职质检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可以参照以下标准配备:
1~3 万平方米及以下工程——1 人
3~8 万平方米——2 人,组成质量检查组,设1 名质量主管
8 万平方米以上——至少3 人,组成质量检查组,设1 名质量总监,负责质量监理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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