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燃放烟花爆竹最新政策
2023-06-1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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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事宜通告如下:
燃放时间
(一)1月21日(除夕)1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三)1月26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四)2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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