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筑规范层高要求
TIPS:本文共有 78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具体标准如下:
(1)住宅建筑 一般把1-3层称为低层建筑4-6层称为多层建筑7-9层称为中高层建筑10层以上称为高层建筑。
(2)公共建筑及综合建筑 我国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把总高度超过24 m的公共建筑和综合建筑称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 m的单层主体建筑)。
(3)超高层建筑 按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 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
消防建筑规范层高要求
楼层高度与消防要求如下: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6版)4.2.2条规定:两座高层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6版)4.2.3条规定:两座高层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6版)4.2.4条规定: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消防建筑规范层高要求
层高和室内净高
6.3.1 建筑层高应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等综合确定,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6.3.2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6.3.3 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2.0m。
如果觉得《消防建筑规范层高要求》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