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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执行董事的国有企业议事规则

2023-06-24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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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股东认为必要时。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并主持会议。特殊情况下,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董事联名同意或股东要求的,可随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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