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致42人死亡(疾控中心紧急提醒:不要再用这类“药材”煲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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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冷的天说来就来
不少养生党开始思量着补一补了
比如弄点药膳、煲点热汤,增强营养
安安稳稳度过冬季
但
是
要提醒一下
下面这个“药材”可千万别随意食用
否则可能会出大问题!
近日,有记者从云南省疾控中心了解到:2015-2019年,云南省累计发生33起因自行烹调食用乌头类药材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174人,死亡42人,病死亡率为24.14%。
日前,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出提醒:(黄)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严禁作为食品、药膳食用。
秋冬季节,部分地区有煮食草乌、附片等乌头类中药材“进补”的习俗,也有部分民众将其制成药酒服用,认为可以滋补身体、驱寒止痛。因乌头碱毒性极大,若自行加工不当、食(饮)用过量,极易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
什么是乌头类植物?
常见有川乌、草乌、附子和雪上一枝蒿等。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黄草乌或乌头的母根;附子是其子根的加工品。该类植物含有滇乌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均为大毒药材。
由于该类药材毒性极强,国务院制定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一般要在炮制后方可作为药物使用,且购买和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资料图。图据云南网
乌头类中草药急性中毒后的表现
食用乌头类中草药中毒后,一般半小时~2小时即可发病。毒性表现主要有心脏毒性、神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
症状主要有:
口、舌及全身麻木,紧束感;
气促,呼吸困难,呼吸微弱,甚至停止;
心悸、四肢厥冷、血压下降、出冷汗、心动过速和各种心律失常,严重者心跳骤停;
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中毒患者多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最后,再提个醒
除了不能擅自购买乌头类植物
在路边、山上看到的野生植物
也千万不能随意采摘食用
万一误把“毒草”当“药材”
后果可能悔之晚矣!
来源:新闻坊
原标题:《已致42人死亡!疾控中心紧急提醒:不要再用这类“药材”煲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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