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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怎样自我保健

2023-06-0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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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怎样自我保健,下面具体为您介绍一下。

1淋病怎样自我保健?

淋病怎样自我保健1.

夫妇双方彻底治愈两个月后可安排妊娠。不宜过早,否则易复发。如妊娠后淋病复发,应该用青霉素作正规治疗。产后给新生儿滴抗淋菌的眼药水。同时观察宝宝的眼分泌物,如呈脓性,应及时去眼科诊治。如为淋菌性眼炎,治疗不及时可导致失明。

淋病怎样自我保健2.

淋病未治愈前不可性交。一方面是由于性交可加重本身病情,另一方面是由于性交时可将淋菌传给对方,促使淋菌蔓延。一些妓女虽无症状,但可通过性交将淋菌传给对方。一般要在彻底治愈后才能恢复房事。即正规治疗后3次培养未发现淋菌,又无症状,才算治愈,此时方可性交。

淋病怎样自我保健3.

疾病治愈后,刚恢复房事的第一个月,最好戴阴茎套性交,以防潜藏淋菌排出后传染给对方。

淋病怎样自我保健4.

患病后6周应做血清检查。30天内接触过患者的性伴侣应做淋菌检查,并进行预防性治疗。

淋病怎样自我保健5.

病期要加强营养和休息。多吃新鲜蔬菜、瓜果、多饮水;忌辛竦,忌酗酒。否则可使症状迁延难断。要有充分的休息,不过累。

2关爱妊娠合并淋病患者心理健康

妊娠妇女一旦发生淋球菌感染,症状往往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可发生流产、胎膜早破、早产、羊膜腔内感染、胎儿宫内窘迫、产后败血症、子宫内膜炎,严重时可引起播散性淋病。

妊娠合并淋病患者多数对疾病缺乏基本认识,一旦确诊表现为焦虑、恐惧、悲观失望,以致出现夫妻感情危机。她们一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一方面对治疗抱着高度的希望,处于一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

这时我们要主动与患者交谈,耐心倾听她们倾诉,取得患者的信任。并根据患者不同的文化程度,对其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同时要做好家属的工作,积极争取患者配偶的配合,引导他们在患者面前保持良好的心境。因配偶外遇而染上淋病的孕妇,我们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让其配偶尽快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女方及下一代产生的健康危害,促使夫妇双方共治。

3妊娠合并淋病患者的心理护理

妊娠妇女一旦发生淋球菌感染,症状往往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可发生流产、胎膜早破、早产、羊膜腔内感染、胎儿宫内窘迫、产后败血症、子宫内膜炎,严重时可引起播散性淋病。

妊娠合并淋病患者多数对疾病缺乏基本认识,一旦确诊表现为焦虑、恐惧、悲观失望,以致出现夫妻感情危机。她们一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一方面对治疗抱着高度的希望,处于一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这时我们要主动与患者交谈,耐心倾听她们倾诉,取得患者的信任。并根据患者不同的文化程度,对其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同时要做好家属的工作,积极争取患者配偶的配合,引导他们在患者面前保持良好的心境。因配偶外遇而染上淋病的孕妇,我们给予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让其配偶尽快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女方及下一代产生的健康危害,促使夫妇双方共治。

4妊娠合并淋病患者的孕期护理

妊娠妇女一旦发生淋球菌感染,症状往往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可发生流产、胎膜早破、早产、羊膜腔内感染、胎儿宫内窘迫、产后败血症、子宫内膜炎,严重时可引起播散性淋病。

淋病潜伏期为2~10d。妊娠期盆腔充血,组织疏松,炎症不易局限,故一旦发生淋球菌感染症状往往严重,产前检查往往只注意产科情况,而忽视了皮肤科、妇科病的检查造成漏诊或误诊,因此产前检查时,如患者主诉有阴道分泌物增多、尿频、尿急、尿痛等症状,或有脓性分泌物增多, 外阴部红肿或形成溃疡等症状时,可涂片培养或镜检找革兰阴性双球菌,一旦确诊为淋病,应同时做梅毒血清学检查,并进行早期、正规、足量的药物治疗,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480万U肌注,每日1次,并加丙磺舒1g口服,丙磺舒可抑制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提高其血药浓度,延长并增强其药效。急性期未治疗或治疗不彻底而转为慢性淋病,往往较难治愈。疗程结束后1周内症状消失,尿液澄清,阴道、宫颈、尿道分泌物培养或镜检连续3次阴性方为治愈,否则应继续治疗。妊娠早期感染淋病可发生流产,晚期发生早产、胎儿宫内窘迫等,因此应指导孕妇做好监护,每天数胎动,孕期禁止性生活,以免加重感染。

5如何预防妊娠梅毒?

第一、进行孕前检查

显性梅毒通过病史、体征即可诊断;潜伏期梅毒只有通过化验检查方能确诊。而潜伏期梅毒是导致妊娠梅毒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育龄妇女在计划怀孕前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梅毒,应暂缓怀孕,先进行系统治疗。同时,应对配偶进行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怀孕时间。

第二、在妊娠3个月内进行筛查和驱梅治疗

如孕妇被确诊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充分的驱梅治疗。因为在妊娠16周前,胎儿的营养是由绒毛膜供给的,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螺旋体不易穿过。到怀孕16周后,由于胎盘中的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第三、检查结果可疑阳性时,应定期随诊复查和进行治疗

如果呈阳性反应,但滴度较低,则需排除假阳性情况(如自身免疫病、结缔组织病、病毒感染、非梅毒螺旋体感染)。在妊娠晚期,也有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假阳性反应的情况出现。在找不到出现假阳性反应的原因时,孕妇应进行驱梅治疗。

第四、孕妇在妊娠中后期被发现梅毒时,应在及时治疗的同时,判断胎儿是否受到感染

1、B超检查。如果发现胎儿出现特征性头皮水肿,应怀疑胎儿感染了梅毒。

2、应立即收集胎儿羊水进行暗视野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即可作为胎儿感染的诊断依据。③在分娩时,若检查脐带及胎盘异常,可刮取脐带静脉壁及胎盘的胎儿面进行暗视野检查。可在婴儿出生后采集静脉血进行化验,如非梅毒螺旋体抗体(RPR)滴度持续上升或高于母亲的水平即可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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