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团费收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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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21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全院团员团干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党员、预备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标准
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2021年1月-2021年6月共计6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1.2元。机关团委、直属单位团委、附属单位团委青年团员每月团费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每月最高交纳20元。已经交纳本期团费的基层团委无需再次收缴。
三、团费收缴方式
以团支部为单位,请准确统计团费上交人数和金额
  入账时请务必备注“团支部名称(人数)+2021年上半年团费”。
四、收缴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2、请各位团支书下载并填写附件“附件-2021上半年团费缴纳人员名单(团支部名称)”,在缴纳团费时将附件发送至lcyxytw2021@163.com。
3、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2021山东省团费收缴标准
团员团费缴纳标准2021如下:
1、团费收缴
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团支部应当按照规定按月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
2、工作要求
团支部在6月向所在学院团总支集中交纳2021年1月-6月(共6个月)团费。
各学院团总支在6月1日前向学校团委集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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