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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生育保险待遇

2023-06-1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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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如下: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时,可依法享受如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顺产2700元,剖宫产3700元)和生育津贴(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注:不能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重复享受)。

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人员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时在符合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即可享受平产400元,难产500元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时在符合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即可享受平产2700元,剖宫产3700元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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