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退休医保补缴最新规定
2023-07-0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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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即,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形应当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续存劳动关系期间应当参保缴费而未参保缴费的时间,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是自愿参保,其未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属于可以补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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