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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品要看清 免费讲座少参加(淮南消保委点评老年人消费陷阱)

2023-07-04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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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网讯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当这个时候,维权无疑是最热门的话题。而老年人作为其中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特殊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决定了其在消费能力、消费偏好、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观念等方面的特殊性。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日益增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专门为老年人消费服务的“银发经济”应运而生。但随之而来的消费问题也不少,由于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一些不法商家就会通过忽悠、欺骗等方式,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那老年消费者究竟要如何防范受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走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用真实案例为您解读老年人遭遇的消费陷阱以及如何维权。

团购储值购物卡 盲目消费难退款

团购是时下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网购形式之一。商家达到了薄利多销的目的,而消费者也获得物美价廉的心仪商品,可谓是双赢。可一些商家却利用老年人“贪便宜”的心理,打着“团购”的幌子,忽悠他们盲目消费,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例:去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参加了某商店以某某团购店名义组织的授课活动,活动期间中其充值了3000元进行消费,回家后感觉不对,想退款,却一直协商无果。

处理: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查看了王先生提供的书面材料,发现其曾有多次参与活动的记录,并领取了活动礼品。该委联系了商店负责人,其表示消费者交的费用的确未消费完,但由于商店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关服务,并赠送了礼品等,具体退费金额需要详细核算。后经市消保委多次督促,最终经营者退还给王先生1000元。

评析:针对这一案例,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是购物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店,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合理购物;二是不贪便宜参与所谓授课活动,更不建议在活动中购买“药品”、“保健品”等自己不了解的商品;三是在遇到“团购”、“XX网”等自己不了解的消费方式时,尽量不参与,需要网购的,多请教年轻人;四是保留相关凭证,不轻信口头承诺。

购买保健品要看清 莫被宣传蒙蔽双眼

人到老年,各种疾病缠身,拥有健康的身体自然成为了他们的期盼。而不少商家也利用了老年人的这种心理,向他们推销各种保健产品,用包治百病的夸大宣传达到推销出去的目的。

案例:市民孔先生就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保健品销售点听了所谓“健康”讲座,课上该保健品销售点负责人向他推销某品牌保健品,他感觉不错,就买了几盒。回家后,他认真查看了该保健品的说明,发现其只适用于少年儿童。于是,孔先生便向经营者协商退货,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处理:市消保委接到该投诉后,根据孔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联系该保健品销售点负责人,向其讲明法律规范,要求其从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妥善处理该纠纷。经多次协调,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评析:该案是因购买保健品引起的投诉。本案中,消费者孔先生是一位老年人,其所购买的保健品,应当适用老年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之规定,消费者有权获知该保健品的适用范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之规定,该保健品销售点召集老年人,以免费听取“健康”课的形势推销商品,应当符合老年消费者的适用,不能做错误的推荐。

本案中,经营者推销的商品,明显不适用于老年人,虽然消费者所购商品不一定非要本人使用,但依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我们不难推断,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是存在猫腻的,因此该委支持消费者退货。

免费讲座少参加 莫为小利失大财

上免费健康课、送小礼品、免费诊疗等方式都是老年人遭遇的消费陷阱中商家最常用的手段。虽屡见不鲜,但还是有很多老年人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落入其中,损失惨重。

案例:在消保委办公室,消费者陈老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前段时间,他在遛弯时碰到了一个销售保健品的经营者,邀请其到淮南某宾馆举办的老年人健康讲座参加活动,陈老先生架不住对方的热情,答应到会场了解情况。到会场后,经营者向他赠送了小礼品,并推荐其购买价值近8000元的保健用品,在对方的一再推荐下,陈老先生答应购买一套。买过之后,陈老先生就后悔了,自己已经80岁了,这么贵的保健品实在用不着,便与经营者协商退货,但对方态度强硬,不予退货。这个情况让老人家郁结于心,无奈之下只得向市消保委投诉。

处理: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老人家,一边了解情况,一边劝慰,请其放宽心,回家耐心等待,其会积极协调此事。考虑到消费者无法证明购买的商品和销售过程存在明显的问题,市消保委在约谈经营者时,希望其多从情理出发,积极妥善的解决纠纷。经过多次工作,最终经营者同意将消费者已打开的商品退货,并退返6000元现金。陈老先生对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认真的态度一再感谢。

采访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老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所以屡屡受到侵害,究其原因:一是老年人退休后,有了退休金等可支配的费用,一些不法商家针对老年人专门设计相关套路,诱导或欺骗老年人消费;二是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相对应的反应能力变弱,容易受到营销人员的宣传影响;三是一些老年人常年的节俭习惯,可能会促使其易受一些小赠品等小利吸引,从而容易掉入陷阱;四是一些老年人渴望通过手机网络等获取信息,但对于一些存在消费陷阱的信息辨识力不足;五是一些老年人遭遇消费陷阱后,因好面子等原因,不能及时投诉,也存在着对经营者的真实情况掌握不清,致无法处理的情况。

其建议老年人:一是购买商品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商店,并要保存好相关凭证,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二是如果对于消费途径不够了解,如网络直播、小视频、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进行销售,尽量避免购买。三是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时,应提前询问家里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意见,避免上当受骗。四是如果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不要轻信所谓理疗店等的宣传。(记者 柏雪 王伟)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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