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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哪去了 沈阳康平女子起诉盛德中医院医疗过错(获赔9.8万)

2023-07-06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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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宣判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法院认为医院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30%责任。

摔伤关节治了6年

2012年6月12日,韩某翻越围墙时不慎摔伤右膝关节,6月15日到康平县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膝内侧副韧带及前十字韧带断裂,住院治疗24天后出院。在出院小结上写明,对韩某进行了右膝前十字韧带修补术、内侧副韧带修补术成功。

可是出院后,韩某的膝关节却仍然疼痛。

2013年,韩某在沈阳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注射了玻璃酸钠三次,但效果欠佳,且病情越来越重。

2015年,韩某又在沈北新区皇家医院行右膝关节小针刀治疗,并抽取关节内积液,症状轻度缓解后,不久疼痛却更加严重,且几乎不能走路,行走距离大约只有200米。

2018年5月3日,为进一步治疗,韩某来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科MR报告单显示,韩某右膝关节内侧半月板未见明显。医生告知,因右膝关节半月板缺失,导致膝盖关节磨损严重,建议去北京大医院行关节置换手术。

2018年8月30日,韩某来到北京积水潭医院,拟行关节置换术,因床位紧张,转诊至北京朝阳急诊抢救中心住院治疗,诊断为右侧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行右膝全膝关节置换,负压引流植入术,两次住院,共计住院43天。

半月板到底还在不在?

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出半月板缺失后,韩某认为,她在过往的所有治疗中,都没有摘除半月板,那她的半月板哪去了?

韩某认为,在2012年7月9日,她在康平县中医院治疗时,她的半月板应该就被摘除了,但医院给出具的出院小结中没有右膝关节半月板摘除术字样,所以,她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错误治疗的严重医疗过错。

关于韩某认为半月板丢失的分析,经查,医方术后病程是这样描述的:内侧半月板游离,前后角无见断裂,尚完好。现代医学认为游离破损半月板在关节内视为异物,应予处理为好:如做切除或修补有利缓解患方膝关节磨损。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MR显示患方右膝关节内侧半月板缺失。依据朝阳急诊抢救中心手术记录描述“依次切除残余右膝内侧半月板”说明半月板是存在的,但在长达6年时间的磨损下,可能出现部分缺损以及加重关节磨损存的可能性。

法院认为,据医方的手术同意书、麻醉志愿书、逆行手术等病历记载上均有右膝半月板切除术的记录,但在术中半月板没有切除,在术后病程记录中有右膝内侧半月板游离,前后角未见断裂,尚完好的记载。但在手术记录上无半月板损伤情况描述,属于工作不严谨,病历书写不规范,医方存在缺陷;另据医方术前病历记载右膝关节内侧半月板损伤诊断明确,术前在知情同意告知中向患者有交代,在术中有半月板游离损伤发现,据术后病程记录描述:右膝内侧半月板游离前后角未见断裂尚完好。但对损伤游离半月板未进行处理。而医方没有对患者半月板损伤进行任何处理,不排除有加重患方创伤性关节炎形成可能,医方高危谨慎注意义务不到位存在缺陷。

2021年3月,法院宣判盛德中医院承担30%责任,赔偿韩某各项费用9.8万余元。

(二三里编辑 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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