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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北京立法保护生态涵养区)

2023-07-12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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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正式实施。作为首都特色鲜明的区域综合性立法,其中的多项举措引人关注。

北京的生态涵养区为“5+2”区域,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房山、昌平的山区。条例规定,按照生态功能依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法规处处长 蒋晓辉:重点对生态涵养区里边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进行了一个规范。这里边主要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了分类的管控措施。这样的话因为这个区域咱们说是对北京来讲是一个生态的重要保障区域,也是重要的水源地,所以说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对于保障北京作为大国首都的生态底色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意义。

此外,条例还要求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减量、集约、富民的原则,探索制定“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的政策,并对有关区给予支持和指导。点状供地规划应当与林地保护利用、河湖蓝线、基础设施等规划相协调。多部门均表示,只有符合绿色产业的发展方向,才能够在点状供地方面给予支持。

北京市发改委区域发展处副处长 夏铭君:我们将抓好统筹协调,政策保障,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抓好绿色产业的发展,在产业禁限目录的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的正面清单,鼓励引导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适宜产业的发展。这些能够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还节约资源的产业,只要符合我们各个涵养区的功能定位,我们都可以发展。

同时,北京还将建立健全针对森林、耕地、湿地、水流、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生态保护主体得到合理补偿。(总台记者 王胜东 胡亚利)

(编辑 黎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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