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宁乡虹玲儿童游乐园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听证公示)

2023-07-12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69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本行政机关于 2021年05月25日受理刘凤玲申请人(宁乡虹玲儿童游乐园)提交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宁乡虹玲儿童游乐园

申请项目:娱乐场所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经营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通益社区花明北路316号人人乐三楼N2037003A边033号

经济性质:个人经营

场所面积:224平方米; 场所用途:商业(产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刘凤玲; 性别:女;户籍:湖南宁乡;年龄:38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相关之规定,本机关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31-88980573;传真:0731-87882372;邮编:410600 ;

通讯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合安社区市文旅广电局

公示网站:宁乡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公示机关: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示日期:2021年05月25日

【来源:宁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如果觉得《宁乡虹玲儿童游乐园申请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听证公示)》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