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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和皮蓬哪个厉害

2023-08-06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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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所长,罗德曼擅长防守和抢篮板,皮蓬擅长辅助。

丹尼斯·罗德曼(英文名Dennis Rodman 于1961年5月13日出生 )家乡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

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之后周转多支球队,在NBA效力了20年,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位列NBA历史篮板榜第22位,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 2006年正式宣布退役。

罗德曼史上最全面的防守者之一,单防能从2号位防到5号位,平衡能力和协调能力都非常的出色,下盘重心稳,虽然步伐不正规但是老辣,进攻端前场篮板大师,无球走位和传球都极佳,非常不错的补篮球员。

斯科蒂·皮蓬(英文名Scottie Pippen 于1965年9月25日出生 )家乡美国阿肯色州汉堡,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绰号“蝙蝠侠”。 

大学时期就读于中阿肯色大学,校队的第一年每场仅拿到4.3分,毫不起眼。但是他进步迅速,同时他的身高增长了15公分。在大学的最后1年场均可以得到23.6分和10个篮板。 

1987年NBA选秀在首轮第五顺位被西雅图超音速队选中,随后被交换至芝加哥公牛队。皮蓬天赋异禀在小前锋这个位置上可以排进NBA历史前5,技术非常全面,有着无私的球风,不具备消化大量球权的能力,在辅佐能力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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