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人员不能从事医疗活动 - 中国青年网+触屏版
中国青年网+触屏版报道称,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此举旨在规范中医养生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对于许多人来说,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是他们寻求身心健康的重要场所,因此对其规范管理尤为重要。同时,也呼吁中医养生机构及其人员遵守相关法规和伦理规范,不得从事超出资质范围的医疗活动,以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和规范,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中医养生服务。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王君平)“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宣传治疗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医药法》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该规范,旨在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该规范仅适用于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提供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该规范所称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是指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规范》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中医健康咨询指导、中医健康干预调理、中医健康教育等服务,并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项目负面清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不得开展医疗气功活动;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不得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健康咨询等为名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开展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
作者:王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