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女子养生馆按摩遭男技师侵犯,技师上诉称女子自愿,终审判其4年

2021-11-25 分类:养生资讯

平时上班比较忙,神经每时每刻的得绷紧,下班后,很多人可能会去足浴店、按摩店、养生馆等场所去放松自己,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享受服务,的确很惬意,对于女性来说,如果在陌生地方轻易睡着,很容易出现危险的。施女士去养生馆按摩时,遭到男技师侵犯,终审作出裁定,一起看看吧!

据媒体9月24日报告,针对“南通市民施女士在做养生按摩时遭到男技师侵犯”一事,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黄某因犯强奸罪获刑四年。

据了解,施女士今年30岁,2月18号那天,她吃完晚饭后来到了启东市汇龙镇的一家养生按摩馆,为与丈夫约定好两个小时后来接她,晚20时左右,按摩馆指派男按摩技师黄某接待施女士,他将为施女士提供一个“中医足道”套餐项目,按摩时长为80分钟。

按摩期间,施女士一直躺在按摩床上,后来在不知不觉间便睡着了,而在她睡着期间,黄某迅速上前脱掉了施女士的衣服,并对她实施了侵犯,施女士一下子醒过来,正在她想要呼救时,黄某立刻下了床跑了出去。

施女士赶忙向店内工作人员控诉此事,按摩店老板得知此事后给黄某打了电话,电话中黄某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此案一审时,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罪,遂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判决后,黄某提出上诉,然而其理由却让人瞠目结舌,黄某表示事发时施女士没有反抗和拒绝是自愿的,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9月19号,南通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裁定,经审理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张亚军表示,王某虽没有强迫、威胁被害人,但他趁被害人不备,迅速与其发生关系,同样符合强奸罪的构成条件。

小编觉得作为女士来说,最好不要跟男士过多的身体接触,说实话养生馆也有女的,何必找一个男技师呢?再者这心可真够大的,竟能轻易睡着,即便是很累,作为一个女人来说,也不能在陌生地方轻易睡吧!作为黄某来说,还不服一审判决,理由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施女士在睡觉还能立即反抗?真是可笑至极。对于这件事,你如何看呢

如果觉得《女子养生馆按摩遭男技师侵犯,技师上诉称女子自愿,终审判其4年》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