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网购养生茶,获赔三万八

2022-06-29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540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01

基本案情

韩某某通过某平台购买了两盒养生茶共计3800元,某商贸公司通过快递将商品发给韩某军,后该公司又通过快递将发票补发给韩某军。韩某某所购买的养生茶外包装无生产日期,无药品字号,无保健字号,内部由无标签的多个独立小包装袋构成。

02

裁判结果

博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养生茶是预先定量包装的商品,属于预包装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标注生产日期。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肉苁蓉、黄芪属于药材,并非传统意义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并且案涉产品的执行标准未进行备案。故该产品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裁判意见。

03

法官后语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足不出户即可纵览海内外万千商品,动动手指就能买遍全球,网络购物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网购的同时,更应该警惕商品质量问题,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要学会依法维权。

承办法官

穆秀峰,现任博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网购养生茶,获赔三万八》

如果觉得《【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网购养生茶,获赔三万八》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