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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关于有序恢复正常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

2023-01-02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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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患者及保健群体:

目前,我省已无中高风险区,为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正常就医保健需求,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我院自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开始,全面恢复门诊及住院正常医疗保健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1.来院就诊患者及保健群体即日起无需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须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保持一米距离,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旅居史等工作。

2.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3. 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坚持非急诊患者“先预约、后就诊”原则,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可利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平台、甘肃妇幼APP、客服热线(0931-5188888)、健康甘肃APP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预约,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来院就诊。

4. 我院倡导无陪同门诊,对行动不便、老年、儿童患者,限制一位陪同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

5.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入院后严格遵守7天1次核酸检测。病区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

6.“愿检尽检”核酸检测人员可在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或手机APP进行核酸检测预约缴费,在门诊外指定地点进行标本采集。“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感谢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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