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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中山市民有望在定点药店购买降价后的医保谈判药)

2023-01-30 分类:养生资讯

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透露,今年年底,中山市的患者有望在定点零售药店买到降价后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且同步享受与定点医院一样的报销待遇。

11月18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加快建立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后,参保患者用药保障扩大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拓展了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

“双通道”是什么?“双通道”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的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而“双通道”管理药品,又简称“双通道”药品,一般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

目前,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山陈星海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被暂定为“双通道”外配处方流转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双通道”医疗机构)。

目前,处方流转暂时先在中山市人民医院试行。结合实施情况,3个月后,处方流转将在其他5家“双通道”医疗机构开展实施。

当前,“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仍在遴选中。

接下来,中山将在三级医院周边选择总数不超过21家,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中山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试点工作。

遴选出的“双通道”药店在中山市人民医院周边不超过5家、中山市中医院周边不超过4家、中山市博爱医院周边不超过3家、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周边不超过3家、中山陈星海医院周边不超过3家、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周边不超过3家。取得经验后,在适当时期扩展至全市范围。

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需使用“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患者选择意愿,开具外配处方,开具的药品用量与门诊特定病种用药规定一致。外配处方从开出之日起,3天内有效。

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需要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所售药品不得超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价格。参保患者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外配处方、就医凭证等资料,在外配处方有效期内可选择一家“双通道”药店购药。

药店执业药师审核外配处方,并核对参保患者信息后将处方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药品名称、剂型、剂量、处方医生姓名等录入医保信息系统,打印医保结算单并经参保患者或代办人签名确认后,方可供药。“双通道”药店应当向参保患者开具专用收据、费用清单,并加盖收费专用章。

【来源:珠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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