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0
2023-06-19 分类:百科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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