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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2023-06-24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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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限额300元。

2、"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范围,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县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糖尿病患者200元,合并"两病"患者为300元。

“两病”门诊用药与门诊慢性病不得同时享受待遇。

3、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的病种分为甲、乙两类,起付标准统- -为每人每年累计50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甲类病种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限额为8000元。

4、基本医保

住院医疗费报销设起付线,起付标准为: -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500元/次、三级医院1000元/次(其中,市内二、三级中医定点机.构分别为400元、900元)。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每次1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年度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疗,只承担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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