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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重要通知 除这4类场所外(全面恢复开放和经营)

2023-06-22 分类:养生资讯

2020年03月20日《弥勒新闻》视频,时长27分56秒

新闻视频内容提示

1、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红河州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在蒙自召开 梁凌云 李健等市领导在弥勒分会场参会

2、弥勒市召开太平湖森林小镇建设整改工作会议

3、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弥勒调研

4、巡检司镇高甸村:豌豆丰收畅销 农户采摘忙

5、弥勒:餐饮美食有序恢复营业

6、弥勒甸溪湿地:数千只钳嘴鹳形成靓丽风景线

7、今日春分:弥勒万亩桃花绽笑颜

▽以下是正文

关于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恢复生活秩序的通知》(红疫防指发〔2020〕61号) 精神,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恢复生活秩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恢复开放(营业)范围

除舞厅、KTV、公共浴室、游泳馆场所暂不开放外,其余面向社会的各类生活服务类场所全面恢复开放和经营。

二、恢复开放(营业)条件

各恢复开放(营业)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规定,并督促员工如实填报“云南健康码”、进出场所人员扫“云南抗疫情”二维码、佩戴防护口罩;对开放空间进行动态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分区、分时段方式恢复开放(经营),每日(场)接待人次不得高于原接待量的1/2,避免人员聚集。

三、强化监管责任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恢复开放(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定点联系包保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强化疫情联防联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落实行业领域防控措施和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对开放场所经营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方案验收,指导服务企业做好防控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四、加强服务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服务指导,取消不合理审批,提供便利服务,落实各级惠企政策,督促和帮助落实开放(经营)单位防疫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五、抓实分类管控

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暂不提供人工讲解服务。

各类图书馆、剧院、电影院,开放式酒吧、棋牌室等要确保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

设包间的文化休闲场所,每个包间进入人数不得超过容纳人数上限的1/2。

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人员密度应控制在16人以下。

六、科学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指导不同人群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口罩。

(一)需要戴口罩的情形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时,乘坐电梯或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火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

2、出现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的人员。

3、与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接触,或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4、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医疗、安保、检测等人员,餐厅、宾馆、商场超市、快递等各类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5、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二)非必需佩戴口罩的情形

1、居家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

2、户外或空旷无人员聚集的场所、场地。

3、健康码为绿码,未与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接触,或未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共同乘坐小型汽车时。

4、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佩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总编/孔令勇

原标题:《弥勒重要通知!除这4类场所外,全面恢复开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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