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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严管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行为

2023-06-23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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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通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工作,落实“三化”措施严管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行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一是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全面落实零售药店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全市零售药店主体信息数据库,开通“通知”、“短信”等“一键达”功能,对零售药店线下销售“四类”药品以“一拍一扫”方式实时登记购药人身份信息及药品信息,对连锁药店线上销售“四类”药品信息采取每日一次性导入方式,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全覆盖。目前,全市3072家药店全部绑定使用登记小程序。自8月28日恢复销售“四类”药品以来,截止10月24日,全市累计登记购买“四类”药品实名信息2988314次。

二是精细化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在全省率先归纳整理“四类”药品目录,供药店执行和基层监管参考,统一各地执行标准;指导零售药店全部签订《南通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通过张贴通告、登记小程序发出通知短信等方式不断地提醒和督促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开设直通账号,可实时查询辖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信息,实现全市“四类”药品信息实时登记、实时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压实疫情常态化下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药店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

三是立体化巡查严管“四类”药品销售。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立体化巡查模式,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的告知、指导、检查、督查,督促药店严格“四类”药品销售,严惩和曝光一批不能落实主体责任、不能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的药店。自8月以来,全市已有243家药店因不严格执行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通告要求或不严格执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歇业整改。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_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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