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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医院售出一盒19.35元的过期药品(被罚10万元)

2023-06-29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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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药监局、蒲公英

近日,上海市药监局公布了一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药监局接到群众投诉,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货值77.4元,违法所得19.35元,按新药品管理法,不足1万的,按1万元计,处货值金额的10倍罚款,故罚款10万元。

经查,上述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70098;生产日期:2018/05/21;规格:75mg(以双氯芬酸钠计);产品批号:1257850101;有效期至:2020/05/20;生产企业:Temmler Ireland Ltd;包装企业:Swiss Caps GmbH) 是当事人于2019年2月12日从上药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并于隔日验收合格入库,共计50盒。

除投诉人使用的1盒及急诊药房货架上查见的3盒上述过期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外,其余药品已在正常消耗中在近效期前使用完毕。

至案发时,当事人实际使用了1盒,价格为19.35元/盒。

故认定本案涉案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货值金额为4盒×19.35元/盒=77.4元,当事人使用上述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的违法所得为1盒×19.35元/盒=19.35元。

2020年7月7日,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在其急诊药房窗口贴上召回告示,截止至7月16日,上述双氯芬酸钠双释放肠溶胶囊未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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