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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物业费的十大禁忌

2023-07-1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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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无理由、不得以物业服务质量业主不满意为由、不得以业主常年不居住或居住天数少、不得以对物业保洁清扫不满意、不得以对小区安保不满意、不得以装修房子、不得以房子闲置、不得以邻里意见、不得以车辆停车难、不得以小区车辆通行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拒绝物业费的十大禁忌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而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十、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合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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