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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有力震慑护航农村食品安全

2022-11-25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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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资集中销毁活动,销毁物品总数8.84万件。

4月21日,厦门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朵苏啤酒案查处现场。

6月2日,湖里无证豆腐作坊侵犯“银祥”商标被查。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公安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对蔡某议等三人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本版文/本报记者陈泥

通讯员吴敏

本版图/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为守护百姓餐桌上的安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10月起,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提升专项执法震慑力,向公安部门移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809件(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罚款885.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8万元,查扣违法食品32.29吨。“厦门集美快办快结一起销售涉嫌假冒‘播窖’白酒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简报”典型案例。全市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提升了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规范了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紧盯案件查办提升专项执法成效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为核心,加强网络监测,深入研判线索,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发现案源,深挖线索,及时查处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其中,该局综合执法支队查办了某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咖啡案,没收涉案咖啡,罚没金额合计49.93万元;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部分知名企业打假联络人建立畅通的渠道,在案件查处、真假鉴别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成功落地查处,2021年1月19日,该局根据“百威”商标权利人举报,查处一起涉嫌销售假冒“百威”啤酒案件,现场查获涉案啤酒1873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销售涉嫌假冒“播窖”白酒案、销售涉嫌假冒“百威”啤酒案、冒用“银祥”商标生产豆腐案等假冒伪劣食品案例受到多家媒体报道。

监检+快检专项执法目标更精准

为有效防控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公众健康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安排年度抽检计划。对全市38个街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抽检覆盖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小食杂、小餐饮等各类经营业态,不留监管盲区。同时,综合考虑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执法抽检要求,制定执法抽检计划,重点抽检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白酒。

对抽检不合格的样品,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从严开展核查处置,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坚持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案件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多维度立体宣传营造专项执法氛围

结合专项执法行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等,以元旦、春节、“3·15”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在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让网友们直击执法人员对两家无证豆腐作坊的查处过程,既让教育走在处罚之前,又震慑其他不法经营者;同时对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系列活动进行线上展播,累计有23万人参与观看、评论、互动、转发。在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动员12支高校食安志愿者队伍以及乡厨合作社会员,通过参与日常巡查、食安宣传等方式,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在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商品真假鉴别和劣质产品识别方法的培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及辨别能力。

案例曝光

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为核心,加强网络监测,深入研判线索,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发现案源,深挖线索,及时查处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

案例

1

销售侵权“朵苏啤酒”

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被罚8万元

2021年4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侵犯“乌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朵苏啤酒”2132箱。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1月5日和1月15日从湖北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进850箱和1450箱(12瓶/箱)620ml朵苏啤酒用于销售,违法经营额41400元。上述朵苏啤酒瓶上标注的浮雕文字和图形标志与注册的“乌苏”商标相同,但当事人并未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当事人销售侵犯“乌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朵苏啤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25560瓶朵苏啤酒,并对当事人处以8万元罚款。

案例

2

加工冒牌“银祥”豆腐

湖里某豆制品加工厂被查处

2021年6月2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豆制品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正在从事豆腐加工,现场操作台摆放有加工好的带有“银祥”标识成品水豆腐,经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鉴别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现场公示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经营范围仅限于千张和白二连干。经查,当事人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银祥”标识豆腐的货值金额7万余元。当事人未取得豆腐加工核准证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豆腐,非法经营额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

3

销售假冒“播窖”白酒

当事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2021年6月3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对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某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374箱规格为500ml×6瓶的茅台“播窖”缘天下白酒,外包装标注“播窖”,生产企业标注“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经商标所有人的委托代理人现场辨认并出具《鉴定报告》,确认上述374箱白酒非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当事人立案调查并查扣了374箱、货值约20万元的假冒茅台“播窖”缘天下白酒。经调查,当事人销售涉嫌假冒“播窖”白酒经营额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

4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

蔡某议等三人被罚180余万元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公安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对蔡某议等三人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三名当事人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肉,分别放在各自经营的猪肉摊对外销售,至案发时,三名当事人共销售私宰肉5.2908万斤,货值61.4462万元。三名当事人销售私宰肉的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名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6.6万元、55.05万元、16.4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验做法

●思明区局:

重点加强对辖区的28个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要求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湖里区局:

着力整治“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强化各段区网格监管职责。

●集美区局:

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认真梳理分析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风险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综合治理。

●海沧区局:

强化督促、提升作坊管理,引导和推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截至目前,辖区获证小作坊共24家;参与制定《土笋冻团体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方案,对16家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各发放2万元奖励,引导、推动辖区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同安区局:

以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商、小餐馆、食杂店、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

●翔安区局:

转变传统的食品监管模式,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任务派发、流转、落实和反馈,实现监管触角全覆盖,打假治劣效率明显提高,查处的相关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4.7%。

【数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依法处置、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原则,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销毁企业销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年来,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销毁活动中,销毁物品中含有假冒伪劣食品的共7次,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货值29.64万元,涉及假冒名酒、不合格调和油、过期保健食品及调味品等。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24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68批次,总体合格率98.3%。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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