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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2021年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预警公告

2023-05-19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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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秋冬季节后,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也进入多发、高发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有效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如下:

一、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严禁任何单位、各级各类食堂、餐饮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广泛宣传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五、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监测报告和应急救治工作,坚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

【来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市场监管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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