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学籍管理规定
2023-06-17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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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 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学籍管理员——班主任,逐级负责。
2.学籍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二、学籍建立
1.我校每届新初一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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